融众否认伪造兰世立签名,东星称“签名伪造”直接关联人并非融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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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星诉融众股权纠纷案”追踪
新京报讯 (记者赵嘉妮)东星诉融众股权纠纷案已转变为口水战。东星集团上周称,东盛房地产的工商变更登记资料上的“兰世立”签名并非出自他本人。随后,融众集团董事长谢小青否认东星“签名伪造”的说法。昨日,东星对此再次回应,质疑谢小青的发言权。
股权纠纷变口水战
东星诉融众一案,为双方对原东星旗下湖北东盛房地产公司股权归属的争夺。
2008年,东星在将东盛房地产委托融众经营3个月后,以3.15亿元转让东盛100%股权给两名自然人李军和杨嫚。东星称,融众为东盛股权实际控制人,对方支付8550万元后未再支付。东星认为融众违约,将其诉至法庭,要求撤销股权转让协议。一审东星败诉,二审于今年4月开庭,尚未宣判。
二审后,东星于6月18日称,在调阅工商登记档案时发现,东盛房地产的变更登记资料中,《出资转让协议》、《股东会变更决议》上的“兰世立”签名并非出自他本人。并已向湖北省工商局举报,要求依法撤销变更。
当天,融众集团董事长谢小青也打破一直以来的沉默,接受人民网专访称,所谓伪造股权转让签名及印章的指责纯属无稽之谈,将通过法律途径捍卫荣誉。
对此,东星昨日再度回应称,融众一直在庭审中极力否认和李军、杨嫚的关系。而本次签名涉嫌伪造的直接关联人本应为李军和杨嫚,但在谢小青人民网专访报道中未见两位当事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做出回应。东星质疑称,“受访者是以什么身份来澄清此事的?”
律师称融众有诉讼外发言权
对于东星的质疑,一位不愿具名的第三方律师对记者表示,由于股权转让中,融众不是直接利害关系人,不应直接参与诉讼。但融众的言论自由权赋予了其诉讼外的发言权。
谢小青的出面也意味着,东盛房地产实际控制人疑似浮出水面。据记者了解,东星方面一直认为,李军和杨嫚是融众在交易中的影子交易人,但融众目前并未承认。此次谢小青出面,疑似已承认股权实际掌握在融众手中。
对于想借“签名伪造”的证据动摇一审判决基础的东星来说,是否能如愿重夺东盛,仍需等待最高法院的审判。
东星方代理律师张军认为,最高法院可能直接宣判,也可能再开一次庭。“案件资料十分多,法院需要时间去消化,但出结果的时间应该不会比一审更长。”据了解,一审开庭时间为2010年,但宣判时间为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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