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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凸显中央单位“十顽疾”(1)

梳理5年审计报告,中央单位套取资金、违规收费、私设“小金库”等十大“老问题”屡现

2013年06月25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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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审计署发布了中央单位2012年度的审计报告。自2003年起,审计署每年发布“中央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已成惯例。

  对中央单位而言,每年的审计报告,相当于一次年度“大考”。去年的年度审计报告,爆出“45部门违规转移套取资金1.57亿”、“人口计生委等多部门违规收费2.07亿”等问题。

  梳理过去5年即2007年至2011年的年度审计报告,不难发现,违规转移套取资金、违规收费、违规招投标、私设“小金库”、“三公”超标等等,均系“老问题”,每一年度的报告中都会出现。

  人民日报曾对此评论称,“审计发现的问题能否得到彻底整改,是对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重大考验”。

  1“三公”超标

  国土资源部连年摊派出国费用

  审计报告显示,自2008年至2011年,国土资源部一直向其他单位摊派出国费用:2008年至2010年,国土资源部部本级及所属的4家单位,向其他单位摊派出国费用82.85万元;2010年至2011年,国土资源部部本级向所属地质博物馆等3家单位摊派出国(境)费14.19万元。

  国务院扶贫办也曾摊派出国费用。2005年至2007年,向所属全国贫困地区干部培训中心,摊派出国培训费用43.32万元。

  国资委则由下属单位承担出国费用。2009年9月,国资委在组织赴美国政府采购培训团过程中,由所属干部教育培训中心负担出国费用20.45万元。

  次年,国资委未按因公出国(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跨地区跨部门考察团组,超出规定人数47人。

  自然科学基金会、民政部也曾超预算出国。2008年至2010年,民政部所属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超预算支出出国费10.43万元;2010年和2011年,自然科学基金会出国费用实际发生639.95万元,超出预算33.95万元。

  住建部、科技部也曾爆出出国费用问题。

  2010年,科技部所属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比2009年调减后的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增加了64万元。

  2“小金库”

  住建部等设“账外账”

  2008年和2010年的年度审计报告,接连爆出国土资源部所属单位私存私放资金、设账外资产。

  2008年度报告显示,国土资源部2个所属单位私存私放资金6588.82万元,用于违规发放津补贴、效益工资等支出。这两个单位还借助超出实际需求量采购柴油,分别形成账外库存4247吨和589吨,金额合计为3433.96万元。

  2010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国土资源部6家所属单位私存私放公款1457.91万元。

  在过去5年的审计报告中,有“私存私放资金、设账外资产”记录的国家部委还有住建部、公安部、环保部、水利部、教育部、发改委。

  公安部,2008年至2010年,部分业务局和所属单位采取多列招待费、会议费等支出方式,将450.88万元存放账外,用于餐饮、住宿等支出;环保部,2006年至2009年,所属一单位私存私放公款130.95万元,用于本单位职工的餐费、招待费等。

  3挪用资金

  质检总局违规挪用3000万

  质检总局、中国科学院、中国社科院等三单位,上一年度审计查出挪用资金问题;隔年的审计报告中,仍然上了挪用资金“榜单”。

  质检总局,2006年至2007年,挪用公用经费和检验检疫专项业务费等16项专项经费共计2673.48万元,用于老干部局的基本支出等;2008年,挪用项目经费548.20万元,其中224.20万元用于购买笔记本电脑等与项目无关的支出,324万元补助所属非预算单位。

  中国科学院,2008年度报告显示,两个所属单位挪用科研经费254.71万元,用于以个人名义购买其他公司股份等支出;2009报告中,一所属单位,将科研经费5122万元用作其银行贷款的担保金。

  中国社科院,2008年度报告显示,2个所属单位挪用财政资金1009.38万元,或修建无预算的基建工程,或赴贵州等地旅游;在隔年的审计报告中,其所属图书馆挪用空调购置专项资金10.87万元,用于购买平板电脑。

  4套取资金

  环保部等虚列支出套取资金

  过去5年的审计报告中,环保部、民政部、质检总局、农业部、国务院扶贫办、中国社科院等6单位,均有2次及2次以上通过虚列支出等方式,套取资金记录。

  2005年和2006年,原环保总局在核与辐射安全技术审评项目中,虚报冒领并拨付给自行批准设立的原环保总局辐射监测技术中心监测工作经费300万元。

  2008年,环保部在中央编办未批复所属国家卫星环境应用中心人员编制的情况下,虚报该中心2008年度人员经费预算198.39万元。

  环保部所属的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则在2006年至2008年,以编造虚假人员名单等方式虚列支出,套取财政专项资金56.14万元,用于发放劳务费等。

  农业部,2004年至2008年,所属一单位利用伪造的178张“电话卡话费收据”报销后,套取资金15.29万元,违规发放给该中心领导班子等;2008年,所属一单位申报购房补贴预算时,虚增134人,多申报252.83万元;2010年,所属两单位以绩效工资名义,从课题经费中向单位在职人员发放津补贴85.69万元。

  【揭秘1】

  超标办公楼如何建起?

  初步统计,过去5年的审计报告,曝光了约18个违规楼堂馆所,并揭示了在国家禁令下,违规楼堂馆所的十类“出笼”过程。

  第一类是超概算,即建设过程中不断超标。如外交部所属外交学院新校区扩建一期工程,至2012年3月底,尚未全部结算,实际投资已超概算7697.95万元,并未按规定报经审批。

  第二类是不按规定报批。例如国资委所属国资委建材机关服务中心,在“食堂改扩建及南新楼加固改造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未经报批改变建设内容,将食堂及配套用房改建为写字楼,截至2010年6月底,已超计划投资916.68万元、扩大计划建设规模1616平方米。

  第三类是越权审批,如公安部,曾越权审批了公安部第一研究所、人民公安报社和公安部居民身份证密钥管理中心等3个所属事业单位办公楼项目,项目总投资达4.22亿元。

  第四类是分拆“上市”。2011年度,地震局所属防灾科技学院在“防灾技术与地震工程实验楼”项目立项时,先后以一期工程投资2900万元和二期工程投资2800万元的名义,分两次报批,规避了发展改革委对限额以上投资项目的审批。

  第五类是挪用资金,如原交通部,动用车购税专项资金8400万元为所属单位建设办公楼。

  第六类是以租代购、置换。如2004年至2008年,银监会所属河北保定银监分局等单位,以租代购、置换办公楼,涉及金额4666万元。

  第七类是虚假发票列支,2009年,黑龙江海事局所属黑河海事局用虚假发票列支办公楼维修工程款35.78万元。

  第八类是摊派筹资。2003年至2006年,原民航总局自行决定向所属7单位收取资金1亿元,用于修建中国民航博物馆。

  第九类是“偷梁换柱”。2007年,国家海洋局批复了所属南海分局申报的投资概算为2980万元的监测预报业务楼建设项目,实际建设的却是南海分局的办公楼。

  第十类是上级拨款。2011年,贸促会未经报批,向驻外机构拨付1516.8万元,用于购置办公用房。

  新京报记者 王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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