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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生元遭发改委反垄断调查

公告称调查源于对经销商及终端零售商的售价进行管理,股价昨日大跌7.545%

2013年06月29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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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李静)合生元周四发布公告称,该公司目前正在接受国家发改委的反垄断调查,调查源于该公司对其经销商及终端零售商销售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进行管理。受此影响,昨日合生元股价大跌7.545%。

  股价大跳水

  公告称,调查源于该公司对其经销商及终端零售商销售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进行管理,调查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14条规定。合生元表示,目前调查仍在进行当中,公司将积极配合,并于适当时候另行作出公布,知会股东有关进展。

  受此影响,昨日合生元股价大幅度跳水,截至收盘下跌3.550港元,跌幅7.545%,收盘于43.500港元。

  据了解,合生元旗下业务包括高端婴幼儿营养品及护理用品品牌,目前尚不知发改委调查是针对哪一项业务。合生元年报显示,公司去年纯利为人民币7.43亿元,同比增40.9%。

  据合生元官方网站,根据尼尔森的统计,2011年上半年,合生元占中国超高端婴幼儿配方奶粉市场约44%的市场份额,排名第一。

  反垄断调查从酒企蔓延到奶企

  在合生元遭调查之前,贵州茅台和五粮液也曾在今年年初遭反垄断调查。

  去年年底,贵州茅台曾强行要求经销商不许降价并处罚了私下降价的经销商;五粮液也向经销商发出了保价令。今年2月22日,贵州物价局和四川发改委认定茅台和五粮液公司实施价格垄断行为,分别对贵州省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处以2.47亿元的罚款,对五粮液酒类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处以2.02亿元的罚款。这成为《反垄断法》颁布5年来,我国首次对行业龙头企业实施重罚。

  记者注意到,对茅台和五粮液做出上述处罚的依据也是《反垄断法》第14条规定。

  ■ 律师声音

  或被罚上年度销售额的1%至10%

  针对《反垄断法》第十四条,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胡钢对记者解释称,该规定主要针对的是商品的价格管理。

  销售链中有生产商、批发商、零售商和消费者。如果生产商对批发商将产品转售给零售商的价格有特定价格的协议,或者对终端零售价格进行了特定价格的协议,无论是口头还是书面协议,都构成垄断。

  此外,如果生产商对终端销售价格有最低价格的协议(比如,“按标价最低打五折”),也构成垄断。这样的行为,会妨碍市场的有效竞争,销售链上游在谋求利益最大化的同时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胡钢认为,此后也可能会有其他乳业品牌加入被调查行列。另外,胡钢称,《反垄断法》在国内法律体系中属“牙齿最尖锐”的法律之一。若垄断行为属实,会按照《反垄断法》对生产商处以上年度销售额的1%至10%,进行罚款。(赵嘉妮)

  ■ 分析

  是否掀调查风暂无法认定

  东方艾格乳业分析师陈渝对记者表示,合生元被调查,肯定与国家开始重点整顿国内奶业的政策有关,这应该是国家行政机关第一次对奶业生产商进行的价格垄断调查。

  不过,陈渝认为,奶业已经是高度竞争的行业,合生元在奶业中的地位不能与茅台、五粮液在白酒行业中的龙头地位相比。

  奶企会不会步酒企后尘掀起调查风?昨日乳业专家王丁棉表示,目前只是在调查阶段,会不会有第二家、第三家被调查,目前还无法预估。(赵嘉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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