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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尾随13岁少女进屋强奸

法院提醒暑期将至,要培养孩子安全防范能力

2013年06月29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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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刘洋)今年2月付某尾随13岁的女孩小云(化名),骗她开门,入室抢劫并将小云强奸。昨天,昌平法院通报该起案件审理情况,并提醒家长暑期将至,保证孩子的安全外要培养孩子安全防范能力。

  骗称找女孩父亲做生意

  近日,昌平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付某40岁,是河北省人。曾两次因抢劫罪被判入狱。2011年11月,付某被刑满释放。据被告人付某供述,今年2月某日上午,因身上没钱,产生抢劫念头,付某尾随小云来到水屯市场的生活区。看到小云进入一栋居民楼2楼的一个房间内后,付某上前敲门。小云记得,开门后眼前这位叔叔说是找自己的父亲做生意的。因为父亲不在,小云让付某进屋等候。

  检方指控,应当从重处罚

  进屋后,付某找机会拿起桌上一把刀,吓唬女孩。抢完钱后,付某用充电器的电源线将小女孩捆绑对其进行强奸。为防止小云报警,他用卫生纸堵住了小云的嘴才慌张离开。

  昌平检方指控,被告人付某以暴力、威胁方法,入户抢劫公私财物;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应当以抢劫罪、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被告人付某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庭审中,付某说,实施犯罪行为后,认为家长为了孩子的名誉可能不会报警,这才心存侥幸。本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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