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岁及以上老人可以办理《北京市老年人优待卡》,免费逛公园;须在北京居住满6个月以上
新京报讯 (记者闫欣雨)昨天,记者从北京市老龄委了解到,现在在北京居住满6个月及以上的外埠老人,可凭相关材料办理北京市老年人优待卡(证)。凭此卡(证),外埠老人与北京户籍老人同等享受9项优待政策,包括65岁及以上老人可免费乘公交、逛公园。首批提出申请的外埠老人,将在下月内领到北京市老年人优待卡(证)。
今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正式实施,其中规定“对常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外埠老年人给予同等优待”。北京市近日据此制定了《北京市老年人社会保障和社会优待办法》。
据了解,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满6个月及以上的外埠老年人,包括港澳台人员和归国华侨,60至64周岁可以办理《北京市老年人优待证》,65周岁及以上可以办理《北京市老年人优待卡》。
目前,办理北京市老年人优待卡(证)的工作已经开始,符合条件的常住外埠老年人,可自愿到经常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提出申请。但要注意,须提前两个月提出个人申请,同时提交办理材料。目前,北京市各区县老龄办已开始集中受理2013年2月底前办理《暂住证》的符合条件的常住外埠老年人办卡(证)申请;2013年3月及以后办理《暂住证》的符合条件的常住外埠老年人,可按照北京市户籍老年人常规办理优待卡(证)的时间一同办理。
外埠老人办北京市老年人优待卡(证)须知
申请条件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满6个月及以上,60至64周岁可以办理《北京市老年人优待证》,65周岁及以上可以办理《北京市老年人优待卡》。
所需材料
1.外埠老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满6个月及以上的北京市公安局统一印制、在暂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暂住证》及其复印件一份;
港澳台人员和归国华侨: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满6个月及以上的暂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相关户口登记证明或《临时住宿登记表》及其复印件一份;
2.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照片背面用铅笔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3.填写北京市65周岁以上(含65周岁)老年人信息登记表。
部分优待政策
1.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域内地面公交车。
2.市、区(县)级政府投资主办或控股的公园、风景名胜等旅游景区对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收门票费(大型活动期间除外)。60至64周岁老年人优惠购买市属公园通用年票,每张50元。
3.市、区(县)级财政支持的各类博物馆(院)、公共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向老年人免费开放。
4.市、区(县)级财政支持的公共体育场馆为老年人健身活动提供优惠服务。
5.各级文化馆(站、宫、活动中心、室)对老年人免费开放。
6.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和老年活动中心(站、室)对老年人提供优惠服务。
7.大、中型医疗机构对老年人就医提供“六优先”(挂号、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服务。
8.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老年人实行“三优先”(就诊、出诊、建立家庭病床)服务,实行社区卫生服务首诊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老年人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免费建立健康档案。
9.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其他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应优先为老年人提供减免费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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