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常回家看看”违法】
@沈彬(法律工作者):难道所有律师、学者,都对“常回家看看法”,持强烈批评、讽刺的态度吗?我怎么觉得这就是一个宣示、倡导型的立法,跟《婚姻法》中规定夫妻之间“互相忠诚”一样啊?
@琢磨先生(作家):今日起不常看望或问候老人将属违法,那么有这么几个问题值得讨论:1.什么频率叫常回家看看?2.看望需要看几眼?问候有没有固定的语句?否则是不是违法?3.国家是不是每年给12天带薪假期作为看望老人假?
@吴钩(作家):新法要求子女常回家看看老人。不出所料,这一立法受到网络自由主义者的抨击。我觉得请先面对几个现实问题,再考虑是否反对立法:1.中国老龄化社会是否来临?2.以中国人口规模,社会化养老是否可行?3.常回家看看是不是子女责任?4.这一基本人伦要求是不是被许多为人子女者抛弃了?5.不立法又该如何解决?
【其他】
@马光远(学者):中国只有一个经济学:改革经济学!不要功利性地创造各种词汇,而应把精力放到如何推动已经达成共识的改革上来。过去30多年的成功就是尊重了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未来的改革仍然探讨如何尊重规律。尽管中国的转型是经济变迁史上前所未有的,但转型却不需要什么新的经济学,只需继续对经济规律敬畏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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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主持:敬一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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