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换多个工作后失业致经济链断裂;因信用卡诈骗罪一审获刑两年;上诉期间家人积极还款,二审改判一年
新京报讯 (记者张媛 王贵彬)房地产公司职员、出租车司机、失业……一年之间,29岁的男子胡亚光变换了多个职业,而且境遇急转直下,并拖欠五家银行信用卡本金五万余元,一审被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刑两年。
昨天,因家人偿还了卡债,一中院二审当庭改判胡亚光有期徒刑一年。
被告人认为量刑重上诉
“我对事实没有异议,就是觉得量刑太重了!”昨日上午,二审一开庭,胡亚光就高声辩驳道。
根据一审海淀法院查明的事实,2007年10月至2008年8月间,胡亚光使用广发银行等五家银行的信用卡多次透支刷卡消费、取现,经银行多次催收超过三个月,恶意透支本金5万余元。
海淀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胡亚光有期徒刑两年。
胡亚光不服,向北京一中院提起上诉。
银行催款一年
此前,胡亚光供述,2007年间,职高没毕业的他在丰台区环卫中心的一家下属单位上班时,办理了一张广发银行信用卡准备自己消费。之后,他跳槽到一家房地产公司上班,又陆陆续续办理了另外四家银行的信用卡。
胡亚光的辩护人周花燕介绍,后来,胡亚光又跳槽做了出租车司机,每月数千元的工资,原本有能力负担五张信用卡。但到2008年6月,胡亚光突然失业,其父亲又因为患上胰腺癌需要住院,导致胡亚光经济链彻底断裂。
相关证据显示,2008年6月14日胡亚光最后一次还钱,之后就再无还款记录。从2011年12月25日开始,各银行开始向胡亚光催要欠款。随后,当事银行报案,2012年年底,胡亚光被控制。
检方建议判处实刑
昨日上午庭审时,控辩双方对胡亚光涉案过程及事实均无异议。
检方未提交新的证据,只是提请法庭注意,胡亚光曾因寻衅滋事于2010年6月5日被警方行政拘留十五日,以此证明胡亚光有“前科劣迹”,不能适用缓刑。
胡亚光的辩护人当庭提交了书证,证明胡亚光的亲属在二审审理期间代其退赔了“欠款”,已挽回被害单位的全部涉案损失,建议对胡亚光从轻处罚。
为此,一中院以胡亚光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 调研
“以卡养卡”“压垮”持卡人
北京市一中院对近三年审结的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案件调研时发现,“以卡养卡”式的透支导致银行损失滚雪球式增长。
据统计,其中20%案件中的被告人向多家银行申领多张信用卡,透支后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依靠新的透支偿还以往透支款项,最终导致透支数额滚雪球式愈来愈大,直至自己完全丧失还款能力。同时,有近六成的被告人通过第三方公司套现实现“养卡”意图。
■ 法院
银行应完善发卡程序
一中院刑二庭法官孙燕金建议,针对此类型犯罪,除了司法机关准确审判外,银行在制定规范和开展业务的同时也要进一步完善发卡程序、风险预警等监管制度。
■ 银行
定期评估调控透支额
昨日旁听胡亚光案的某银行北京分行主管信用卡工作的代表透露,目前,银行已经开始根据持卡人的收入、消费、偿还能力实行动态调控,定期对其个人资信状况进行评估,进而重新升降其透支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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