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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乱穿马路怎能“专罚女孩”

2013年07月03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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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些市容监督员,在武汉市汉阳龙阳大道摩尔城附近蹲守,专门挑选乱穿马路的年轻女孩进行罚款,但对违规的男子和成群结队的人熟视无睹,任由其乱穿马路。(《武汉晚报》2013年7月2日)

  首先,关于市容监督员的性质,武汉市城管局2011年曾明确表示:市容监督员没有处罚权,只是协助执法。那么他们有无直接罚款的权力,本身就值得商榷。

  市容监督员专找年轻女孩罚款,大概是找准了年轻女孩脸皮薄,好面子的特点,大庭广众之下,年轻女孩经不住“威慑”和“吓唬”,只好乖乖就范交罚款。

  本来是全面、公平和一视同仁的执法,变成了专门用来对付女孩子的“选择性执法”,不仅影响了执法效果,也是一种消极执法。

  “选择性执法”,柿子专挑软的捏,人为给法律法规的执行设置“过滤器”,让软弱者更加软弱,让强硬者更加有恃无恐,削弱了法律的权威感。

  面对质疑,汉阳区城管局执法三中队解释:有些人没处罚是因为监督员忙不过来。这解释显然过于牵强。

  法律法规面前人人平等,一视同仁,唯有树立这样的执法理念,城市管理才有可能体现公平和顺畅感。如果任凭“选择性执法”流行,不但达不到管好城市的效果,只会制造不公。

  □魏青(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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