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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裁判文书集中上网公布

包括死刑复核案件和热点案件等;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不予公布

2013年07月03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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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电 《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暂行办法》已开始实施。按照该办法,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最高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将全部在最高法院政务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予以公布。日前,一批裁判文书首次在此网站集中公布。

  根据暂行办法,最高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文书,原则上均应当上网公开。这意味着,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一旦生效,如果没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一般均上网公布。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表示,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应该覆盖到所有案件,而不允许根据案件类型、影响大小和文书质量高低进行取舍和选择性公开。

  对于死刑复核案件、热点案件裁判文书是否上网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暂行办法规定,具有指导意义的死刑复核案件,生效裁判文书一般应当在互联网公布。

  暂行办法也针对一些特殊情形规定了不上网公开的例外情况。例如民事诉讼法规定,公众可以查阅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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