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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李红星:处理案件 调解优先

他说,做事讲方法,学会统筹,才能工作生活两不误

2013年07月03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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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红星在工作中。

  平均每月结案63件,每月工作日约24天,尽管工作繁重,但海淀区法院民二庭审判员李红星说,做事要讲方法,学会统筹,才能工作生活两不误。

  在很多民事纠纷中,不仅涉及法律问题,还掺杂复杂的情感问题,尤其是涉及邻里关系、亲属关系的案件,往往积怨已久,要解开疙瘩,则“解铃还须系铃人”。

  李红星处理过这样一起离婚案件,起诉书中原告提到被告多次打她并威胁要她的命,她多次报警,这次坚决要求离婚。

  李红星在开庭前电话通知被告时,被告说这是原告第二次起诉,如果谁给他判决离婚他就杀了谁。

  李红星开始琢磨,这起离婚案件调解恐怕很困难,但也不能简单地去判决离或者不离,好比高速运行失控的车辆需要慢慢减速,要开展多方位的劝慰安抚工作。

  于是第二天开庭时,李红星开头只说了两句话,一是“挽回原告的心只能靠你自己”,二是“双方尽量克制,如果被告情绪失控,伤害的会是原告自己”。

  这样一来就抓住了当事人各自的心理,逐步稳定了双方情绪,原告当即表示希望法院尽快判决,驳回请求也可以接受。

  实际上,李红星早在当书记员时就非常注重工作方法,如卷宗分类整齐摆放、五秒钟之内必须找到要找的卷宗、绝不超期归档等工作习惯,都是他在做书记员时总结的工作经验。

  他在做书记员期间两次独立调解成功的过程,也坚定了自己走上审判岗位后坚持调解优先的思路。

  新京报记者 闫欣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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