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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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2013年07月04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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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某”同案嫌犯能公开的就公开

  和“李某”一起涉嫌轮奸的唯一一名成年同伙,身份已经确认。据报道,3日上午,据知情人透露,该人是一名23岁男子,姓王,北京市东城区人,系某公司职员。

  民众苦苦追问同伙身份,是对司法公平的监督和期待,对这种监督热情,应该予以呵护,以避免事件走向闹剧。唯一一名成年同伙身份已经确认的消息,并非来自官方渠道,而是来自“知情人透露”,这是一种悲哀。信息不对称之下,只会无端增加猜疑、猜忌,对于公共事件而言,沉默并非是金,相反,当说不说,只会催生谣言。

  官方的沉默,固然自有其理由甚或担忧,但另一方面,从此案中,我们可以看出,对于刑事案件,如何进行有限公开,一定程度上满足百姓的知情权,我们还缺少规范。

  在信息公开问题上,警方应该把握住主动权。公安部门应该以顶层设计的方式出台办案公开规范,这既是警方现代化发展的要求,也是办案为民、勇于接受监督、公正公平办案的本意和路径。

  □欧木华(医生)

  学校怎能开除误入传销的学生?

  郑州大学一名大学生,去外地看网恋女友时,被传销组织强逼“入伙”。两个半月后,他被当地警方解救,回学校后却得知“因连续旷课”被开除学籍。(7月3日《河南商报》)

  因为网恋误入传销组织,被警方解救原本是获得新生。但旋即又被学校开除,真可称得上“避坑落井”,陷入到“二次伤害”的牢笼内。尽管,学校的处罚措施是师出有名,但也需要考虑学生的实际情况。毕竟,他不是主动加入传销组织且并非故意旷课,无论心理上还是生理上都处于一种紧张的状态下,学校不应匆忙做出处罚决定。

  学校在决定开除这位学生的时候,有没有履行基本的程序公正环节呢?尽管,现在学校称正在重新处理此事。但是,如果没有媒体的关注,会不会成为一次不可挽回的错误?

  既然误入传销组织的学生已经被解救出来,这已经是令人轻松的结局,学校应该有所体谅,帮助其重修学业,而不是草率地“再踩一脚”。

  □王传言(媒体人)

  “江水泡饭”先搞清楚再发言

  6月29日,从事公益工作的张云明在网上发布了一组图片,内容为云南丽江永胜县东山乡东江小学学生用江水泡饭。有网友表示,看到图的瞬间就“泪崩”了,还有网友质疑当地相关部门不作为。昨日下午,张云明向记者表示,图片被误读了,东江小学执行了营养午餐计划,学生接江水泡饭是生活习惯。(7月3日中国江苏网)

  自小在农村长大的笔者,上学时虽然学校有热水供应,但每次吃完饭都要咕嘟咕嘟喝一顿自来水。因为生活习惯如此,反倒觉得热水既不解渴也不方便。喝冷水真的是很多农村孩子的生活习惯,不值得大惊小怪。针对一些网友对“生活习惯”的批评,有另一些网友就揶揄说,有些不懂得农村实际的网友恐怕是在温室里面长大的。

  一部分学生用江水泡饭,和全体学生都用江水泡饭有着本质的不同。在一个山区的贫困学校,某位学生根据自己的生活习惯用自来水泡了一顿饭,这其实并没有什么不正常。不管是拍照片的网友、转载的媒体还是发表评论的网友,都应该先搞清楚这个基本事实再说话。

  如果我们看到吸引眼球的新闻就一拥而上,而不是冷静下来先问几个“为什么”,很容易受到误导。

  □刘昌海(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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