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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洁员砍死同事被判死缓

自称在工作上与死者有矛盾;另一同事劝架也被砍伤

2013年07月05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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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张媛)因工作琐事觉得自己受欺负,56岁保洁员持刀砍扎同事数十刀致其死亡,并将前来劝架的其他同事砍伤。北京市一中院昨日披露,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朱红青死缓。

  据检方指控,朱红青因琐事与李某产生矛盾遂起意杀人,2012年7月27日21时许,朱红青在海淀区中关村南四街软件园社区某平房内,持菜刀砍击李某头部、面部、颈部数十刀,并持菜刀砍击前来劝阻的同事李某某头部、颈部数刀。最终,李某因重度颅脑损伤合并急性大失血死亡,李某某构成轻伤。

  据朱红青称,丈夫患上了腰椎间盘突出而不能干重活,于是她进城打工在一个小区做保洁员,因为人多活少,每多一名新员工就会摊薄大家的加班机会,于是她跟被害人李某产生了矛盾。

  在朱红青看来,李某时常针对她,干活都让别的同事先做,而案发前一天被害人还要克扣她的加班费,于是越想越睡不着觉。

  之后她摸黑起床,抓起自己平时做饭用的菜刀,悄悄走到被害人李某的床铺边猛砍一通。

  其间,另一名保洁员李某某听见呼救声起了床,想要上前劝架也被朱红青砍伤。

  法院认为,朱红青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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