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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协调 拖停车费全退

车主已取回23000元拖停车费;城管监察部门将调查队员执法过程

2013年07月07日 星期日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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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证渣土车遭扣 拖停车被收两万三”追踪

  新京报讯 (记者李禹潼)经过城管部门协调,昨日上午,渣土车车主凡师傅,从停车场和拖车救援公司,取回了之前所交的23000元拖停车费。

  5月29日晚,凡师傅路遇城管执法后锁车离开,其渣土车被城管叫来救援车辆,拖到11公里外的停车场,停了22天。凡先生在接受处罚取车时,被收取了20000元拖车费和3000元停车费。(本报昨日报道)

  凡师傅称,昨日上午,他接到花园路城管分队的电话,让他去停车场取回当初所交的拖车费和停车费。随后,他将23000元全部取回。

  对于凡师傅在城管队交了6000元罚款一事,前晚城管队相关负责人回应称,其中对凡师傅无证营运的罚款是3000元,另外3000元是作为让凡师傅配合处罚工地的保证金,“现在钱已交给工地老板,准备让他退给凡师傅。”

  该负责人还称,凡师傅曾签委托书,委托城管队员去银行代交罚款。对此,凡师傅昨日也承认,当时确实曾签了委托书,而另外3000元保证金,工地老板已通知他去取回。

  昨日,海淀区城管大队花园路分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涉事城管,海淀区城管大队监察部门要求其先将相关案卷完善后,将对其执法过程进行调查,“如有违规情况,将进一步调查和处罚。”

  ■ 释疑

  无证且不配合执法按上限处罚

  “营运证不好办,很多大车都没有”。凡师傅说,5月29日晚,自己由朝阳区一工地拉了一车土运往海淀区一倾倒点,出发前,工地老板并未给凡师傅的车办理渣土清运证。因无证运营罚款范围在500-3000元,自己被城管按照最高限处罚了3000元,凡师傅对此不满,昨日下午一直就此与城管部门沟通。

  海淀城管大队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渣土车上路运营时需办理准运证和渣土消纳证,缺一不可。对于未办理渣土消纳证的车主,城管科对个人的罚款在50-200元,对于未办理准运证的个人,罚款在500-3000元。“多项违规可并罚。”

  对于为何会按照上限对凡师傅进行处罚,花园路城管分队有关负责人表示,无准运证和渣土消纳证的凡师傅,在停车前已闯过一处检查点,再次遇到检查点后又锁车离开,属于不配合执法,故对其按上限罚款。

  ■ 律师说法

  “执法者不能受托代缴罚款”

  城管执法队员和凡师傅均证实,凡师傅把3000元罚款交给了城管队员,委托对方到银行代缴罚款,同时也签订了委托书。

  对此,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尹富强认为,司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交纳,但执法者一般不能作为受托人。

  “法律之所以规定执法者不能直接收取罚款,其中主要一个原因就是避嫌。对于执法机构来说公信力是其存续的基础,任何有损公信力的行为都应尽力避免”。

  尹富强说,行政部门做出行政处罚应当出具处罚决定书,另外罚款应当由被处罚人或可委托他人去银行交纳。而行政执法人员不能直接收取处罚款项。如果执法人员在无处罚决定书前提下,又直接收取款项且未开具收款收据等,则应属于“故意行为”,作为执法人员,执法流程是基本常识,应当严格按照流程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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