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02:上市公司·公司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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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高送转遭遇大非解禁

2013年07月08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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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谈股论市

  时下进入2013年中报披露季节,一些上市公司在中报期间推出高送转方案,这是一件比较正常的事情。而大非解禁同样也很正常。根据政策规定,三年锁定期满,大非就可以上市流通。

  不过,当这两件都很正常的事情碰撞在一起的时候,就难说是正常的了。这样的事情就发生在创业板公司智云股份的身上。

  智云股份是今年中报期间首家推出高送转预案的公司。7月1日晚间,该公司发布中期业绩预告及利润分配预案称,公司预计2013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00万元-1700万元,同比增长846.69%-905.86%。同时公司拟定半年度净利润分配预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虽然说上市公司推出高送转方案无可厚非,但智云股份这次推出高送转方案却是非比寻常。其一,有关该公司推出高送转方案的传闻,早在5月市场上就有流传,而且公司股价5月份以来也是稳步上升,不排除消息提前泄密的可能。尤其是在7月1日晚间发布利润分配预案消息前的几个交易日,如6月26日、27日,7月1日,该公司股价明显强势上涨。而7月1日晚就有高送转预案出台,二者的配合堪称“默契”。

  其二,该公司此次推高送转方案是上市三年来的第一次。三年都没有向投资者进行高送转,但在2013年中报来临的时候,却推出了高送转方案。如果说业绩好转是该公司进行高送转理由的话,那么2010年该公司上市当年,公司每股收益0.53元,业绩同样不错,为什么就没有高送转呢?

  其三,该公司实际控制人谭永良所持有的3245.1万股限售股将于今年7月28日解禁。通过高送转来推高股价,可以让谭永良以相对较高的价格来套现股份,进而获得更大的收益。

  而且根据现行的税收政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产生的送转股,都被视为应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限售股。但解禁日之后进行的送转股则不算作限售股,不予征税。由于中报分配不可能在谭永良所持限售股解禁之前进行,这也意味着谭永良避税成功。

  因此,智云股份高送转与大非解禁的碰撞,至少就客观效果来看,公司实际控制人谭永良是最大受益者。由于智云股份的高送转预案是由谭永良提议的,这就使谭永良的提议有自肥的嫌疑。

  尤其重要的是,这种高送转遭遇大非解禁的故事并非智云股份所独有,今年中报第二家推出高送转方案的向日葵公司,同样克隆了智云股份的故事。因此,管理层有必要高度关注这样的故事。

  □皮海洲(湖北 财经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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