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8:北京新闻·社会
 
前一天  后一天

数字版首页 > 第A18:北京新闻·社会
下一篇

深航原监事骗300万开矿获刑12年

假借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名“借钱”;赃款未被追回;法院表示受骗公司被骗款不受法律保护

2013年07月08日 星期一 新京报
分享:

  新京报讯 (记者张玉学)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深航)原监事郭迎军,借公司幕后老板李泽源之名,骗取一公司300万元,用于自己公司投资开采钼矿。

  近日,郭迎军因诈骗罪,被北京市二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他也成为深航窝案中,首个获刑的高管。

  被告人为自己公司骗钱

  检方指控,2007年7月至10月,郭迎军谎称深航高级顾问、实际控制人李泽源需要用钱,骗取深航下属的北京横山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横山置地)资金。横山置地又以公司在建项目中标为对价(即一方在获得某种利益时,必须给付对方相应的代价),从中地长泰建设有限公司(下称中地长泰)要到300万元给了郭迎军。郭迎军则将这笔钱用于其个人参股的公司钼矿开发等处。案发至今,该笔钱款未追回。

  检方认为,应以诈骗罪追究郭迎军的刑事责任。

  法院将追缴没收赃款

  “我没有诈骗,是借钱。”在此前的庭审中,郭迎军推翻了在侦查机关的供述,称“我是向时任横山置地副总经理的宋小军借了钱,钼矿是为李泽源开发的。没及时还钱,是因为根本就没人向我索要欠款”。

  李泽源在证言中否认曾让郭以自己的名义要钱。

  二中院依法对郭迎军作出判决,并继续追缴郭迎军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法院同时指出,横山置地虽是被骗单位,但涉案款项并非该公司的合法财产,中地长泰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支付款项,不应受法律保护。所以,法院依法对涉案款项追缴并予以没收。

  ■ 回放

  深航6高管被控挪用20.3亿

  判决书显示,2010年6月,郭迎军因涉嫌犯合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30日,因涉嫌犯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被逮捕。由于案情重大,虽然该案事发地在深圳,但最终被指定由北京市二中院审理。

  据了解,郭迎军被控制,缘于“深航窝案”的“牵连”。

  今年4月9日上午,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了深航原高级顾问李泽源等6名高管涉嫌挪用深航资金20.3亿元的“深航窝案”。

  检方指控,李泽源单独或伙同深航原董事长赵祥、深航原总经理、董事李昆、深航原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谢云双、深航原董事、西北租赁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刘文彪和深航原董事、监事会主席徐海伟,挪用深航20.3亿元资金,用于偿还李泽源个人控制公司债务。至案发时,还有7.5亿元资金未归还深航。

  检方的起诉书显示,李泽源等6人涉嫌挪用资金罪共涉及7项事实指控,其中3笔属于共同犯罪。另外,李泽源还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

  该案至今仍未宣判。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