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论
法治社会就应该让那些违法的官员,不论级别多高,都应受到惩处,打破那些“权力”甚至“级别”特权的幻想。
继6月23日宣布调查四川省原副省长郭永祥、6月30日宣布调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统战部部长王素毅后,中央纪委7月6日宣布: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区总工会主席李达球因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自十八大之后,李春城、刘铁男等省部级官员相继被调查,获得了舆论的积极评价。进入6月份以来,先是安徽省副省长倪发科被调查,最近3周,每周又都有一名省级官员被中纪委调查。
显然,这向公众传递出了反腐力度升级的信号。为什么这么说?正是因为,现在这样针对高级别官员的反腐力度,为多年来少见。对高级别涉贪腐官员的查处,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密集。这样的反腐力度正是民众所乐意看到的,因而,也能够起到凝聚人心、提振士气的良好效果。
民众一直希望,反腐败既要拍“苍蝇”,也要打“老虎”。所谓的“老虎”,在民众的眼中,或许也就是某些涉嫌贪腐的高级别官员。民众也深知,一旦高级别官员涉腐,其恶劣程度要远甚于一般基层官员。但是,由于官员的级别越高,腐败越具有隐蔽性和欺骗性,而且其掌握的权力越大,可以调动的人脉越广,因而,也就越难以被公众监督,被组织调查,也不易被依法惩处。
然而,越是高级别官员的腐败,越是影响恶劣,因而,也越应该严格监督,依法调查。不能因为他们曾经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就对他们网开一面。现在乃至将来一段时间的反腐败,确实需要多做些高难度的动作。
习近平总书记今年1月份表示,要“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5月17日,王岐山也寄语中央巡视工作组,“当好党中央的‘千里眼’,找出‘老虎’和‘苍蝇’。”
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也扭转了纪检监察部门“被动反腐”的局面。“网络反腐”固然泥沙俱下,但是,作为体制外的公民监督,近年来,也确实发挥了不小的作用。表哥“杨达才”、重庆不雅视频案雷政富等多名厅局级官员落马,均是值得肯定的典型案例。
这些案例,网络反腐当然居功至伟,但是,终归要靠纪检监察、司法等部门来解决。民众既希望,纪检监察部门对网络爆料做出快速反应,彻查背后的反腐,同时也希望,纪检监察部门发挥体制的优势,更加主动出击,进一步彰显制度反腐的力量。
法治社会就应该让那些违法的官员,不论级别多高,都应受到惩处,打破那些“权力”甚至“级别”特权的幻想。民众乐见的是反腐力度持续,政治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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