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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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2013年07月08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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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游泳政府买单 这个可以有

  武汉体育局日前表示,从本月11日至25日,武汉市35家指定游泳场所每天将免费向中小学生开放四个小时,这已经是武汉市连续第五年由政府买单,让中小学生免费游泳。

  每到夏季即成为中小学生溺亡的高峰期,有的是因为学生不会游泳而意外落水身亡,也有的是孩子们没有专门为之配备的游泳场馆,最后选择野泳方式,结果频频发生落水死亡事故。而政府通过集中买单的办法,不仅是为更多孩子学习游泳技能带来了动力和提供了场所,而且更是预防他们野泳出现不测的最为有效的形式。这样的人文关怀是细微的,但更是大有可为的。

  学生游泳,政府买单,可谓简单易行,而实际效果更是不可低估。既然武汉市政府已把这项福利发放给全市中小学生5年时间,那其他城市是否也该尝试推行这项“低投入、高产出”的社会福利呢?

  □周稀银(职员)

  强制游客购物涉嫌强迫交易罪

  近日,一段“北京持刀导游强迫游客购物”的视频被上传到网上,视频显示,在一辆北京牌号的大巴上,一位孟姓导游强迫来自15个家庭的游客购买北京烤鸭、果脯等物品。有关部门正对此案进行侦查。

  发生在旅游市场的强制游客购物现象由来已久,这一做法不仅侵犯了游客购物的自由选择权,影响了旅游的质量,而且容易激化游客与旅行社、导游之间的矛盾。对此问题,有的地方或对旅行社和导游进行重罚,或规定须赔偿游客违约金,显然,这样的处罚还不够严厉。

  我国刑法第226条明确规定了强迫交易罪,就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相关的解释,所谓情节严重包括非法获利数额较大的、多次强迫交易的、社会影响恶劣的等多种情形,对照上述视频显示的行为,该孟姓导游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强迫交易罪。

  虽然我国刑法有着如此明确的规定,但在现实中因强制游客购物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极为罕见。我建议,对强制游客购物,不妨刑法伺候,以此来警示旅行社和相关的从业人员,从而有效维护旅游市场的健康。

  □庾向荣(法官)

  环卫工纳凉不是小问题

  夏日酷暑里,我不时看到一些环卫工在街头工作,不过,他们的休息纳凉,很成问题。

  不管是刮风下雨,还是烈日炎炎,城管、警察至少还有临时休息的岗亭或太阳伞陪伴。然而,环卫工人,在狂风大作和烈日炎炎时,却只能接受这“风雨无情”和“炙热毒日”的惨烈考验。

  笔者认为,有关部门应多关注关注环卫工的身体健康,为改善一下环卫工的工作环境,做一些实实在在的工作。

  譬如,在路边,适当修建一些遮风挡雨和暂时纳凉的场所,让环卫工暂时歇一歇脚?城管、警察的岗亭,也应向环卫工开放,商场、银行等单位,也不妨向环卫工敞开大门,给马路天使以社会大家庭的关爱。

  □赵志轩(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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