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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车追尾待处理 一人开车门“顺”包

36岁男子“七进宫”,出狱三天又涉嫌盗窃,昨日受审笑称因“侥幸”

2013年07月11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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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刘洋)趁交警处理事故时,拉开事故车门偷包。昨日,出生于1977年的男子邹某因涉嫌盗窃在朝阳法院受审。此前,邹某曾7次因为盗窃被判入狱服刑,此次实施盗窃则发生在他刚刑满释放第3天。“人指定都有侥幸呗……”对于法官和控方对其如此密集的入狱经历,以及出狱后又迫不及待再次作案的不解,邹某微笑回应。

  交警在场开门拿包

  “那个小个子男人是和你一起来的不,他刚从你驾驶室拿了个包出来。”今年2月23日中午,驾驶英菲尼迪的王女士被一辆速腾追尾,两人正和交警处理交通事故时,面向英菲尼迪的速腾车主,突然提醒背对自己车的王女士。

  王女士转身看见,一名男子已经把她的黑皮包从车里拿了出来,扔进随身的布袋里,撒腿就跑。两车主和交警赶紧朝该男子逃离的方向追赶,大约不到20米,男子将皮包丢弃。因为担心他已经拿了包里的钱,王女士又紧追不舍,直至将对方拽住,扭送警方。

  据了解,王女士被偷包里有1.3万余元人民币、450美元(折合2800元)和一部三星手机。

  “偷不到东西都高兴”

  庭审时记者了解到,犯罪嫌疑人邹某曾于1994年至2012年7次盗窃被判刑。最后一次刑满释放是在今年2月20日,就在此次被指控偷窃的三天之前。

  “我把东西还给她了,我认盗窃未遂。”对于此次作案,邹某称自己刚被放出来时,身上没多少钱,他想用这些钱回老家。“好几年没回家了,不得给老人带点东西吗?”

  “谁没侥幸心理啊。”当出庭公诉的检察官问他,为何刚放出来就敢偷东西时,邹某笑着回答。邹某说,案发时,他觉得所有人都在关注怎么处理交通事故,车里可能有包,就拉开车门拿了包。

  庭后接受采访时,邹某称自己第一次盗窃是在15岁,已不记得自己7次判刑都偷了什么东西,对于偷窃的享受,邹某称:“那感觉,偷不到东西都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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