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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抢劫杀人 只为筹钱看女友

一男子涉嫌抢劫受审,其女友案发前卖淫被拘,作案后高速公路出车祸被发现

2013年07月12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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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宁昨日上午在一中院受审。 摄影/通讯员 李佳

  新京报讯 (记者张媛)为筹钱看望在广西的女友而入室抢劫杀人,案发次日在高速公路发生的交通事故中归案。昨日,现年36岁的男子姚宁因涉嫌抢劫在一中院受审。据指控,其女友案发前卖淫被拘留,为筹集路费前去探望,姚宁在去年12月2日晚进入海淀区张女士的家中,遭遇反抗后将张女士刺死并抢走财物,次日在前往广西途中,于京港澳高速河南信阳段被警方控制。

  缘起

  探望卖淫被拘女友

  昨日上午10时许,“咣当咣当”一串脚镣声响过,戴着厚眼镜片的被告人姚宁被带入法庭。他曾在1997年因为盗窃罪被丰台法院判刑六年,出狱后一直没有稳定工作。

  “你为什么要实施抢劫?”面对公诉人的发问,姚宁思考片刻,有些激动地反问道:“我就是缺钱,想去趟广西看一个朋友,这个很重要吗?”

  “当然很重要,这涉及到你的作案动机!”公诉人紧接着追问,姚宁面无表情地表示,自己只是想去看个朋友。

  检方出示的证据材料显示,姚宁要去看的是他的女友。其女友证实,二人已交往了一段时间,自己在广西一家洗浴中心工作从事卖淫,被当地派出所发现后要被行政拘留15天,姚宁得知后就想到广西看望她。

  案发

  数刀刺向被抢女士

  据检方指控,去年12月2日晚9时许,姚宁进入张女士位于海淀区的家中,持刀对其进行威胁,因遭反抗刺对方颈、胸等数刀,致张女士死亡。姚宁从现场抢走300元钱,联想笔记本电脑6台,以及电话、旅行箱等物品。

  “我掏出匕首威胁她要钱,谁想到她一声尖叫……”姚宁称,自己因为害怕就开始猛刺被害人,并未考虑到张女士之子就在另一个房间睡觉。事后,姚宁到厨房喝了杯水,在衣柜换了一身干净衣服,以遮挡身上的血迹,并带走了财物。

  归案

  出走途中遭遇车祸

  案发次日,张女士的儿子醒来才发现出事,而此时被告人姚宁正驾驶租来的车沿着京港澳高速往广西行进。此前,他在中关村变卖了两台电脑,换取南下的路费。

  “雾很大,路都看不见了。”姚宁称,在行至河南省信阳市路段时,他跟一辆车发生了交通事故。虽然处理事故的交警认定对方负全责,但姚宁身背的命案也就此被发现。

  此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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