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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铺叔”还需深入调查

2013年07月15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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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层国税官员,竟拿出几千万来投资,其中的利益关系应查清楚。

  广东东莞市中堂镇国税分局局长罗绍强日前被实名举报,其出资7000万元分得173个商铺,一直是东莞祥鸿农批城的“隐形股东”。目前仍拥有139个商铺,市值3000余万元。最新消息显示,罗绍强已被停职调查。罗绍强也被网友称为“铺叔”。(7月14日《长沙晚报》)

  “铺叔”横空出世,在让公众大开眼界的同时,也疑窦丛生。《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那么,一个基层国税官员,何以会有如此大手笔的投资?又怎么可能以公务员的身份从事商业经营活动?

  目前,由东莞市国税局成立的调查核实工作组正在进行调查,诸多疑点有待于进一步破解。这一事件涉及公职人员巨额不明财产,已不再是一件简单的利益纠纷,更非国税系统内部的“家丑”,而成为一起公共事件,对于公众高度关切的诸多问题,有关部门应该公开回应质疑。

  其一,罗绍强用来投资于祥鸿农批的7000万财产,应该有一个负责任的解释。一个小小的国税分局局长,可以轻松拿出5000万现金、34个商铺,其中有太多疑点。即便是罗绍强辩称此事系妻子和大舅子所为,也应该查一查中间的利益关系。

  其二,举报人称之所以接受罗绍强局长出资占股,系因“考虑到他的身份能带来的便利”,那么,同样有必要调查清楚,在祥鸿农批城立项、开业的整个过程中,罗绍强的局长身份究竟有没有带来便利?带来了哪些便利?特别需要搞清楚的是,这一项目是否存在违规利益输送的情形,社会的公共利益是否因之受损?

  比如,在项目的相关手续办理、税务事宜的办理等方面,“局长”的身份有没有影响程序公正。

  凡此种种,均应有深入细致的调查、及时公开的披露,以给公众一个交代。另外,仅仅止于国税局的内部调查,似乎还缺乏公信力,更权威的部门亦有必要及时介入。 □胡印斌(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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