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劳教委:将积极履行判决
昨日,唐慧走出法院。当日9时许,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访妈妈”唐慧诉永州市劳教委行政赔偿案二审作出判决:撤销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由永州市劳教委向唐慧支付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641.15元,但不必再进行书面赔礼道歉。永州市劳教委主任蒋建湘称,当初对唐慧的劳教决定并不违法,“将服从并将积极履行法院判决;对唐慧,我们并不会因为她告了我们,就不管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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