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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并将向社会公布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老赖”恶意规避执行将晒身份证号

2013年07月20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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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邢世伟)昨日,最高法发布的《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司法解释称,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法院将对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报给相关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并向社会公布名单信息。该规定将于10月1日正式施行。

  最高法透露,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法院2008年至2012年执结的被执行人有财产的案件中,70%以上的被执行人存在逃避、规避甚至暴力抗拒执行的行为。

  在此期间,一些地方法院逐渐试行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媒体公布,或提供给银行、政府部门等在贷款发放、行政审批等事项中作为信用凭据,督促失信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取得良好效果。

  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纳入失信名单的程序共有提示、启动、认定、生效四个环节。首先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中要对被执行人作出纳入风险提示,其次,由申请执行人申请或法院依职权启动程序,最后由法院经审查作出纳入决定,决定作出立即生效。

  孙军工称,失信被执行人如果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或者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法院应当主动、及时将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 链接

  6类“老赖”将上黑名单

  ●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解读

  民众可自由查询失信者名单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于这些失信被执行人来说将有何惩戒措施?

  最高法执行局副局长张根大介绍,一旦被执行人进入失信名单,最高法院将通过全国统一的名单库在互联网上向社会公布,同时各级法院通过公告栏、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包括: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执行依据的制作单位和文号、执行案号、立案时间、执行法院。

  与此同时,法院将借助现代信息科技手段,将失信信息数据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进行“点对点”通报。相关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对于普通公众来说,如果想要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0月1日起可以登录最高法官方网站查询。普通公众不需要密码便可以查询。

  该规定特别明确,对于失信被执行人是国家工作人员的,法院应将其失信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失信被执行人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的,法院应将其失信情况通报其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 新京报记者 邢世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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