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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武瓜农死亡背后卖瓜之困

瓜果种植成当地农民首选,缺少合法销售场所致瓜农面临城管驱赶;当地官员称将建农产品加工基地

2013年07月23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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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农邓正加的摩托车和亲手种植的西瓜。17日上午,临武县城管局在执法过程中,与南强莲塘村村民邓正加发生争执冲突,邓正加死亡。图/IC

  ■ 关注焦点

  在瓜农邓正加死前,临武县——这个湘南边陲小城,有两样东西最为外界所知:曾作为朝廷贡品的临武鸭;因为光热、雨量充沛而盛产的水果。

  由于瓜果效益优于传统农业,当地农民几乎家家户户种植瓜果。而面对“小规模,大群体”现实,当地政府却没有足够的政策支持瓜果贩卖。

  邓正加事件发生后,当地政府表示,应在销售环节解决农民的实际问题,比如通过建农产品加工基地及时消化新鲜果蔬的售卖难题。

  新京报记者 周清树 实习生 许梦娜 湖南临武报道

  7月22日,湖南临武县土地乡玉美田村,巴掌大的瓜田零七碎八地散落在进村公路的两侧,新的一季瓜果刚刚栽下。

  5天前,临武瓜农邓正加在县城卖瓜时,与城管发生冲突身亡。他只是当地众多瓜农中的一个。

  据了解,在临武,瓜果种植是农民最主要的选择,并且形成了“小规模,大群体”的现状。然而,紧缺的销售渠道导致众多瓜农挤进县城,而合法销售点的缺失,让数量庞大的瓜农们面临着城管执法人员的驱赶。

  他们猜测,或许邓正加的死亡,能够让城管开放主要路段,允许瓜农卖瓜。

  瓜田

  全县种瓜超4000亩

  玉美田村的西瓜以味甜、口感脆而沙著称,在临武名气很响。

  村主任刘建林介绍,全村约250户人家,每户都种植西瓜,种植总面积近600亩。面积最大的一户约15亩,瓜农的卖瓜收入占到家庭年收入的60%多。

  包括刘建林在内的多位瓜农介绍,售卖西瓜属于季节性行为。一般集中在5月下旬至9月下旬,尤其是7月10日到7月底这段时间,是西瓜集中上市的季节。

  玉美田村的西瓜3月份栽种,5月下旬就可以卖,7月上旬,玉美田村的西瓜下市前后,广宣乡龙水村等地的西瓜接着上市,半个月后,大冲乡等地的西瓜也跟着进入市场。

  临武县属于典型的农业县,总人口37.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2万人,而瓜果种植是当地农民最主流的选择。临武县农业局工作人员介绍,临武县西瓜种植面积大概为4000多亩,亩产将近2000斤。但由于受承包权分散、资金不足等经营条件影响,除一些水果专业大户外,临武县大多数果农的经营规模都比较小,面积一般在1亩左右。形成“小规模,大群体”的状态。

  临武县统计局的一份资料,或许能解答当地农民选择种瓜的原因。资料显示,在近年水果市场价格保持稳定的情况下,同一亩耕地上种植水果与传统农产品相比,收益更高。种植一亩水稻,剔除成本,年亩产净收益约400元(含政府补贴);而种水果扣除成本后,年亩产净收益一般在1000元到2500元之间。

  2009年8月,一篇名为《临武县特色水果促农增收》的文章总结,水果种植是临武农民增收的好路子。

  卖瓜

  凌晨起床抢摊位

  在临武,种瓜成为一种流行,即使在乡镇卖瓜也是严重的“供大于求”,县城成了瓜农最终的选择。

  临武县农业局工作人员证实,当地西瓜大多自产自销,由于乡镇市场饱和,销售的主要渠道是在县城。每到夏天,大量的瓜农拖着西瓜来到临武县城销售。

  与死者邓正加同村的瓜农王芳(化名)介绍,南强镇西瓜的种植规模没有土地乡那么大。她一般会选择4公里外的南强镇卖果蔬。

  南强镇逢三天赶一集,时间定在每个带有2、5、8的日子。但是赶集时,四面八方的村民都会挤过来做生意,镇上市场饱和的时候,王芳也和众多瓜农一样,只能选择县城。

  瓜农蜂拥进城的结果,便是抢占摊位。

  刘建林介绍,2011年以前,临武县只开放了一个地方卖西瓜,即解放南路到邝家村的路段,但那里城市居民不集中,人流小导致生意不好做,而且瓜农集中在一个地方卖瓜,本来可以卖2块钱一斤,只能降价到1.6元钱一斤。

  为了挣钱,瓜农便在县城武水桥、文昌路、解放北路、光山路等人流量大的地方摆摊卖瓜,“但这些地方是不允许摆摊的。”即使抢占不允许摆摊的路段,摊位仍然不够。一段时间,刘建林为了抢一个好地段的摊位,要凌晨3点半起床,不到4点往县城赶,守着摊位坐到天亮。

  去年5月中旬,玉美田村村民要求村委会向县领导反映卖瓜难。刘建林带头以玉美田村的名义写了一份报告,请求城管局开放一些路段,放宽卖瓜市场。

  城管负责人对瓜农表示同情,但没在报告上签字。该负责人跟刘建林说,城管也很为难——有县领导在街上散步后,对城市卫生很有意见。

  瓜市

  名不副实的“自销区”

  在当地政府看来,县城并非没有合法摆摊的地方。

  邓正加事件发生后,临武县新闻发言人段外宾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县城有7个供农民自产自销农产品的地方,分别位于临武大道、和平路、城东市场等。

  刘建林说,临武大道的自销区是今年西瓜上市前设立的,其他自销区设立了多久,自己也不知道。据媒体报道,临武县设立自销区的一个背景是,几年前当地农民拎着自家种的小菜找到县委负责人,反映在县城被城管赶来赶去,没地方做买卖,这个举动触动了政府。

  自销区设立后,政府不向摊贩收任何费用,还提供卫生清扫等公共服务。但记者昨日实地探访发现,其中几处自产自销区“名不副实”。

  所谓的和平路自产自销区离临武大道约30米,是邓正加夫妇第一次与城管发生冲突的路段。该路段是住宅区和临街店面,记者并没看到有政府划定的自产自销区域和规定的横幅。

  城东市场里主要售卖鸡、鸭、杂货等,瓜贩只有三个。53岁的瓜贩卢茂云介绍,这里所谓的自产自销区,要以年为单位收租金,她租了一个3米长的摊位,每米800元,每年需向市场管理方交纳2400元摊位费。

  临武大道的自产自销区,全长约45米,除去路口的宽度,自销区实际长度不到40米。按照一个摊贩占地3米到5米计算,这里只能容纳约10个摊位。

  针对自产自销区收取摊位租金、不存在的问题,记者多次联系临武城管和县委,但截至昨晚发稿时,对方电话始终处于忙音状态。

  瓜殇

  瓜农销售难题待解

  在瓜农们看来,被驱赶只是一种“温柔”的执法手段,收管理费和肢体冲突在城管执法过程中很常见,即使是在明确划定的“自产自销区”。

  文昌路有一条临武县政府明确划定的自产自销区,多名摊贩称,城管队员每隔一段日子都会向长期在此摆摊的人收100元“管理费”,有时一周收一次,有时时间更短。更多时候,巡逻的城管会随意拿一些水果吃。

  事发当天,邓正加夫妇在和平路卖瓜时,就被城管拿走了4个西瓜。事后,当地对此的回应是:城管执法人员对其四个西瓜进行暂扣。

  按瓜农们的说法,以每斤西瓜8毛钱计算,1斤赚1毛钱。邓正加夫妇被“暂扣”的四个西瓜约60斤,相当于少赚了6块钱。遭遇城管前,他们卖了500斤瓜。6块钱,占了利润的八分之一。

  合法摊位紧缺的现实,让很多瓜农怀念“城南市场”。

  10年前,离临武大道约500米的地方,有个规模不小的城南市场,瓜农们可以到这里合法经营。6年前,市场被改为他用。三排房子中的两排建起了商品房,临街的一排房子改建为超市仓库。

  2009年前后,仓库也被拆了,现在变成了工地。昨天,工地里商品房的主体结构拔地而起,外墙上贴着“房屋预定销售正在进行中”的条幅。

  临武县委农村工作部部长陈学军说,邓正加事件发生后,他们也在思考,不仅要更好地扶持种植大户扩大规模,还应在销售环节解决农民的实际问题,比如通过建农产品加工基地及时消化新鲜果蔬。

  临武县副县长李琼表示,县政府正在考虑新增自产自销农副产品临时销售区,建立便捷、惠民的农产品市场,设立专门的水果销售市场或销售区,解决农民进城卖瓜难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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