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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遇难者遗体默哀当成惯例

2013年07月24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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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逝者遗体默哀,是以仪式的悼念,表达对生命的敬畏。

  定西6.6级地震,牵动着国人的心。网上一张图片打动无数人:在重灾区岷县梅川镇永光村,武警官兵挖出遇难者遗体后,列队默哀。

  这张图片让人想起,汶川地震时日本救援队向遇难母女默哀的那一幕。一样地肃穆无声,一样地直抵公众内心。当逝者不再是冰冷数目,而是饱含尊严分量,它内含的是“生命至上”的普适性价值。

  向逝者遗体默哀,无疑是以仪式化的悼念形式,表达对生命的敬畏:即便它已消逝,可尊严仍在;“死者亦有尊严”,在基本常识背后,蕴藏着最朴素的人本意识。

  尊重生命,应是发之于心的伦理自觉,是救灾的“人文起点”。向遗体默哀,亦在表明:每条生命,都不能化约为抽象的“路人甲”,而是有血有肉的尊严掩体。以此角度讲,在不影响救灾的前提下,向遇难者遗体默哀应成惯例。

  用学者桑德尔的话说,人文关怀与责任感,不仅仅是恰好在某时某处盛行的习俗。呵护人的尊严,须对生命“不抛弃不放弃”,对逝者敬重有加,让尊严变得有厚度,文明内蕴才能得以延绵。

  □佘宗明(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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