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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运会网球竞委会出台《队员参赛处罚条例》,个别条款让人难接受

没球拍打比赛罚款200元

2013年07月25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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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大连讯 (特派记者孙海光)为严肃赛场纪律,网球竞委会赛前下发了一份《处罚条例》。针对队员场上可能出现的各种违纪行为,罚款100至1000元不等,其中无充足球拍比赛也会被罚款200元。

  在网球竞委会的这份处罚中,共包括了32条可能出现的违纪行为。如队员不全力比赛或无故终止比赛,将被罚款300元和500元,不参加颁奖仪式的则被罚1000元。如果在场上与裁判、对手、观众发生冲突(语言或手势)的,则将被处以600至1000元的罚款。

  此外,条款中还对球拍有专门条款,扔、摔球拍、奖杯罚款200元,若致球拍或场地损坏的,将被罚款500元。另外,若球员没有充足球拍比赛(拍线全断了),也会被罚款200元。这一条,让队员们难以接受。

  通常情况下,队员会带4到6个球拍上场,全断线的情况少之又少,但如此规定让队员们感觉并不好。吴迪在微博调侃若无球拍比赛时,自己只能哭去了。“扫到第25条(无球拍被罚款),我如果在比赛中违反了这项规定,我肯定抱着球拍,哭着在球场里唱一首歌:断了的弦,再怎么连,我的感觉你已听不见,你的转变像断掉的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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