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一直未做伤情鉴定;将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处置
据人民网报道 6月,延安发生“城管跳踩商户头”事件。
7月19日,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法制大队队长杜延东表示,6月5日,延安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对城管人员景鼎文刑事拘留。由于刑事拘留期限是30天,又加上受害人刘国峰一直没来做伤情鉴定,7月9日检察院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释放后变更为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联系刘国峰做伤情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如果构成轻伤害,我们还要对景鼎文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如果不构成轻伤,将对其进行治安处罚。”杜延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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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城管两任局长违规用车受处
据新华社电 记者24日上午从延安市纪委了解到,延安市纪检监察部门已做出处理决定,延安市城管局长张建朝及其前任鲁保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车辆收缴后已公开拍卖,成交价37.2万元。
据调查,张建朝乘坐的车辆为丰田越野车,这辆车购置于2008年7月,车价为55.5万元,系延安市城管局原局长鲁保国任职期间借用下属企业的车辆。2011年11月,张建朝担任城管局局长后,继续使用,属违纪行为。
同时,经延安市纪委调查,延安市城管局办公用房存在超标准问题。按照延安市纪委要求,延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已予以纠正,对清退出的办公用房调整给其他单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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