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痛恨东北籍前女友,男子迁怒于足疗店服务员致一死一伤,被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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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记者张玉学)36岁的陈玉宝因痛恨其东北籍前女友,当听说为其按摩的足疗店女服务员韩某是东北人时,便持刀将韩某扎伤。随后,他还将阻拦他逃跑的足疗店老板余某扎死。
昨日,二中院通报称,陈玉宝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并判决赔偿韩某6万余元,赔偿余某家人4万余元。
男子扎伤店员砍死老板
陈玉宝案发前,在一家饭馆里当厨师。据指控,陈玉宝曾因感情问题痛恨其东北籍前女友。
2012年4月30日凌晨4时左右,陈玉宝来到东城区北河沿大街一家足疗店做足疗,因对其提供服务的28岁女服务员韩某,也是东北籍女子,他便迁怒于韩某,意图报复。
之后,陈玉宝持随身携带的尖刀刺向韩某颈部等部位数刀,造成韩某肠破裂、右侧颈外静脉断裂、失血性休克,经鉴定为重伤。
在逃离中,因被该足疗店老板余某阻拦,陈玉宝又持尖刀刺余某的胸部等部位数刀,造成余某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当天,陈玉宝被警方控制,他承认指控并认罪。
庭审时称不知为何扎人
在此前的庭审中,当听到公诉人说到其前女友,他就神情沮丧,说话也开始哽咽。陈玉宝说,10多年前,他女友和他交往了半年,骗了他的钱后就跑了,由此他开始恨东北人。
“我一听女服务员说是东北人,脑子就乱了,再加上喝了酒,不知道为什么就要扎她。”陈玉宝说,“到现在我也说不清为什么扎她,我和她也没仇。”
扎完人后,陈玉宝穿着拖鞋跑到了自己的侄女家,案发大约2个小时,警方将陈玉宝控制。
精神鉴定结果显示,陈玉宝作案时精神正常,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公诉人当庭指出,陈玉宝具有明显的反社会人格和心理状态。
近日,二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陈玉宝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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