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4:时事评论
 
前一天  后一天

数字版首页 > 第A04:时事评论
上一篇  下一篇

收送养孩子不能有“灰色利益链”

2013年07月29日 星期一 新京报
分享:

  ■ 视点

  “圆梦收养送养之家”很可能存在大量的贩卖婴儿的行为,将收送养孩子变成私下的金钱交易,绝不容许。

  一个名叫“圆梦收养送养之家”的网络平台,每天有数以千计的人讨论着收养、送养孩子的各种细节,网上汇聚、私下接触、洽谈补偿费。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通过该平台,有收养家庭给送养者的补偿金,可以达到七万、十万。

  此外,该网络平台还为假证贩子提供了广告位,许多人通过该平台买到假出生证明。一些人贩子也混入其中,发布孩子信息,按男、女不同价格,进行孩子买卖交易。

  在民间收养中,有一些费用的收取很正常,但是,这些费用的数额不能太大,一般至多几千元。但在“圆梦收养送养之家”,收送养孩子的费用远远高于正常标准。

  最高院、最高检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指出,为收取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为收取明显不属于“营养费”、“感谢费”的巨额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行为,均应当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由此可见,“圆梦收养送养之家”很有可能存在大量的贩卖儿童的行为。

  这种收送养孩子的交易,不仅存在法律问题,更隐藏着道德风险。“送养”一个孩子的补偿金,相当于一般人几年的收入,在此巨大的利益诱惑下,不排除有人可能会将生孩子、卖孩子当成职业。

  这种将孩子有偿送养的行为,许多都是亲生父母所为,但是,拐卖妇女、儿童罪,亲生父母并没有豁免权。

  事实上,近几年来,一些父母出卖亲生儿女的做法,都被公安机关以贩卖儿童治罪。今年4月,成都一刘姓男子将不满一岁的儿子信息发布在圆梦之家的网站上,最终以2.4万元的价格将孩子送到了北京大兴区。法院认定刘某的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00元。

  孩子的收送养,攸关孩子的权利和命运,无论在哪个国家,收送养程序都非常严格、繁琐。

  例如,在美国,一次收送养孩子行为,有政府的儿童福利部门、法院、儿童保护组织等许多方面参与把关,在中国,法律对于收送养行为,也有严格的要求。

  所以,“圆梦收养送养之家”将收送养孩子变成私下的金钱交易,还通过违法手段为孩子办理户籍手续,这绝不容许。

  现实中,类似“圆梦收养送养之家”的网络平台还有不少,相关部门当引起关注,严格监管和查处,对背后的“灰色利益链”说不。

  对于急切想收养孩子的父母而言,也应远离这种把孩子变成商品的交易,爱孩子,就应从尊重孩子的权利做起。

  □新京报评论员 于平

  相关报道见A12-A13版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