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严死】
今年6月,北京已成立生前预嘱推广协会,倡导“尊严死”,主张在死亡不可逆转的情况下,由挽救无望的患者在意识清醒时,自行选择离世方式。
@morn_vez:这并不能代表死得有尊严。有人认为勇敢地面对死亡,叫尊严;但是有的人为了能多看看自己的亲人,选择用维持生命的机械来尽量多地争取宝贵时间,如果让他选择放弃呼吸机,这并不代表“尊严”,这时候尊严已经成为那些为了尊严而放弃生命的一种“残忍”。这应该根据每个人的需求,以生命的意义来看待。
@尚上策:赞成,想想那些身患癌症等即将走向生命终点的重病的患者,其实真没有必要做一些无谓的治疗,那只是在浪费时间,是花钱将痛苦的感受延长,那时候活着是一种痛苦。
@守护在在的花粉:虽然“尊严死”的构想是对人的尊重,可是要全面地做好法律的解释,不然会有人走法律的漏洞去害人的!
@海中的沙粒:很想支持,但说实话,医疗纠纷隐患很多,在我们国家都没承认脑死亡为死亡的法律认证前,这个好像有点超前,会有很大麻烦,要做这件事情,先把之前的这个定义界定好,医疗走在司法前麻烦隐患真的无穷。
【其他】
@中青报曹林(媒体人):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最近称,今年下半年我国将出台事业单位招聘回避制。我瞧着这话怎么这么眼熟呢?查了一下,7年前人事部就规定了事业单位招聘实行回避制!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是忘了有这规定,还是说以前的规定是废纸?
@刘桂明(媒体人):长得漂亮没有问题,有问题的是怕漂亮背后的问题;一个打字员发展成为富商没有问题,有问题的是如何发展的。一个叫做刘娟的美女从陕西发展成为港商,14年间坐拥上千亿煤矿,为什么有此能耐?一个简单的案子为何还要劳驾陕西省政府向最高法院致函,请求“作出公正判决”?案件持续八年为何始终无法落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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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主持:敬一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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