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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课的人生启蒙(上)

2013年08月02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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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影散记】

  □白睿文(美国学者)

  读高中的时候,隔几条街就住着我的科学老师史密斯先生,他的太太玛丽·路易莎是我妈最要好的朋友。上高中后没有校车接送,一般是史密斯先生开车送我去上学。因为史密斯先生要备课,每天都要提早一个小时到学校。对十四岁的我来说,感觉很不爽,不只是要坐老师的车,还要早起,当然另外一个问题是——到学校后怎么打发时间?有时坐在走廊的地板上看看书,但更多时候是在走廊里瞎走,总觉得很无聊。一天经过教英语的丹尼斯·詹森老师的教室,发现门敞开着,他也提早来备课。三四年级的时候,詹森先生也是我的英语老师。詹森个子不高,壮壮的有点偏胖,褐色的头发总有些乱,留着蓬乱的胡子,上课的时候他总会抓抓自己的胡子。他总穿法兰绒衬衫,有点像美国童话中的锯木工人,走路还有些跛。

  詹森很早就注意到我早到学校的习惯,每次见到我,都会打个招呼。后来,有一天他请我到他的教室聊聊。那天谈的内容我已经不记得了,但之后的日子里,我经常到老师的教室聊天。那时候我正迷恋弹贝司,老师年轻时弹过吉他,所以很多时候是在跟他聊音乐。另外也会聊到学校和家里的事情,关键不在谈的内容,而是有一个人在那里愿意跟我交流。从某个层面上讲詹森老师有点扮演了父亲的角色。回想起与詹森老师谈心的那些早上,他给我的关心和鼓励,更可贵的是他愿意聆听而不做批评,虽然当时没有意识到,但我想老师给我的就是当时最需要的一种接近父爱的东西。

  我十二岁那年,爸爸妈妈离异。还记得在我上中学的前一天,爸爸把他的本田CRX开走了,我站在车道边,看着那辆车远去。那时,父亲搬到了佛罗里达州,离我住的新泽西州很远。虽然可以打电话,而且一年还有几次见面的机会,但在某个角度上,对我来说父亲消失了。遇到詹森老师的时候,我是否已经无意中在寻找父亲的替身?我不知道。但人生中有许多事情要看缘分。就在我最需要“父亲”的时候,詹森老师出现了,把他的手伸出来。相信如果当时没有遇到詹森老师,我的人生道路会完全不一样,大概不会研究文学,更不会去中国留学。除了每天早上在聊天时他提供的那种精神和心灵上的粮食,更重要的是他在课堂上教授的内容。

  之前上英语课,老师大部分是讲语法和读课本,而且读的教科书都乏味无趣。但詹森的课不一样,他所选择的小说都很有分量,包括赫尔曼·黑塞的《德米安:埃米尔·辛克莱的彷徨少年时》、库尔特·冯内古特的《五号屠场》等现代经典。虽然从识字到高中已经有好几年,我总觉得自己的阅读人生是从詹森的课堂真正开始的。除了文学,詹森老师有时也会放电影或纪录片,也都是一些令人反思的作品,包括《猛虎过山》(Jeremiah Johnson)《神话的力量》(The Power of Myth)(后来有一段时间因为看了这部纪录片变成了约瑟夫·坎贝尔的忠诚读者),都跟我以前看的片子不一样。这可能是我第一次意识到文学和电影的作用不限于娱乐或逃避现实,也可以使人探索、深思、提问,渐渐开始意识到文学承载的力量。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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