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承诺加盟者消费可获高额回报,但多数产品无生产企业名称和商标
新京报讯 (记者张玉学)北京巨鑫联盈科贸有限公司(简称“巨鑫联盈”)法定代表人朱梓君等13名高管,被控在近2年半时间内,以假借销售商品为名、以“联合加盟方案”为依托,通过网络、推介会等途径,变相吸收公众资金26亿余元。
昨日上午,该案在市二中院召开庭前会议。据悉,此案为北京市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涉案金额最高案件。
检方认定5人为主犯
起诉书显示,从2009年12月至2012年5月间,朱梓君与“巨鑫联盈”董事长徐苏宁,先后伙同公司总裁肖章定等人,假借销售商品为名,以“巨鑫联盈”“联合加盟方案”为依托,通过网络、推介会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方式给付高额回报,变相吸收公众资金共计26亿余元。该案共涉及“巨鑫联盈”13名高管,分别于2012年5月9日至11日被控制。
检方认为,13名被告人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刑事责任。其中朱梓君等5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组织、指挥、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其余8人,系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庭前会议未定开庭时间
“巨鑫联盈”曾宣称致力打造集酒店、餐饮、票务、旅游、休闲、娱乐、养生、教育、汽车、地产、零售业、电子商务为一体的多元化、立体式服务平台。但其推介的近200款产品中,除三款外,其他产品并无生产企业名称。另外,除一款电器外,鞋子、服饰、茶具及护肤用品等均无商标名。
“巨鑫联盈”就是依托这些产品,召到了4.5万名想获得高回报的加盟者。
昨日上午10时许,在市二中院第二法庭,法院主持召开了此案庭前会议,13名被告人未参加,公诉人、被告人律师等参加。
此案之前已开过一次庭前会,原定的该案下周开庭因此延后,具体时间未定。
据了解,因此案被告人众多,庭审将持续7至8天。
■ 背景
“巨鑫联盈”多次通过年检
中国经营报报道,工商资料显示,“巨鑫联盈”成立于2005年11月17日,注册资金为2000万元。在被查封之前,“巨鑫联盈”多年来的工商年检均获通过。
“巨鑫联盈”旗下拥有加盟平台和消费平台两大平台,其中消费平台虽然子虚乌有,但其引诱加盟商的高额回报模式却很吸引人。
■ 举例
3万元消费最少返利7500元
据“巨鑫联盈”宣称,返利模式为拿出销售业绩的25%,分25期(即每期1%)作为分配给消费者的利润。只要加盟者花3万元入会消费,即使公司销售业绩下滑,加盟者每一期可获300元返利,25期共获7500元返利。
假设每期增长都为1.4倍,加盟者在拿到第一期300元返利后,第二期以拿到300×1.4=420元,第三期能拿到420×1.4=588元……
依此类推,加盟商“理论”上可以拿到数百万元。而“巨鑫联盈”采取“封顶”制——消费3万元,每期最多拿3万元。这样的情况下,3万元消费,25期最高可拿到数十万元返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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