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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者变嫌疑人 村主任与兄长受审

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举报违建后得知哥哥是土地出租人,为其非法转让协议加盖村委会公章

2013年08月03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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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长利与曾担任村主任的弟弟田长满(左)因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一同受审。新京报记者 张媛 摄

  原海淀区上庄镇西辛力屯村村委会主任田长满,涉嫌以村委会的名义,在哥哥田长利非法转让土地的协议上加盖了村委会公章,致使建成的13套房屋最后悉数被拆。昨日,海淀法院公开审理这起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案,田长利、田长满兄弟一同出庭受审。

  之前,田长满曾匿名举报过涉案土地上的违章建设,但得知该土地是由兄长出租后发生改变,最终从举报者变成了这起刑事案件的嫌疑人。

  新京报记者 张媛

  据检方指控,2011年,田长满、田长利经商议,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在海淀区上庄镇西辛力屯村,以村民委员会的名义将田长利从该村租赁的7.5亩集体土地使用权,以租赁61年的形式非法转让给董先生,并收取土地转让费共计人民币195万元。

  后董先生在该土地上建筑十三套房屋,并进行出租。经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海淀分局核查,上述土地系一般农地区,包含基本农田2.3亩。

  田长利及其辩护律师虽然认可指控事实,但并不认可罪名,理由为田长利本人出租的土地,是依据2002年跟村委会的废地租赁协议承租,对包含基本农田并不知情,主观上并不知道违反了土地管理法规。

  田长满的辩护律师则为其进行无罪辩护,认为从始至终都是董先生在盖房并将其转让给13户家庭,应该对董先生立案侦查。

  村主任匿名举报违建

  2011年6月12日,海淀区上庄镇违法建设核查队接到了一男子匿名电话举报,称该区上庄镇西辛力屯村西南角的一个鱼塘四周,建起了五六米高的围墙,怀疑其中有人正在进行违章建设。

  次日上午,核查队的工作人员就准备赶赴现场查看。在找到鱼塘之前,他们先到西辛力屯村村委会了解情况,村委会主任田长满接待了他们。

  “这个电话就是我打的!”昨日受审时,田长满描述说他最初只是听村民说起这一情况,考虑到自己直接出面会遭受打击报复,于是他决定给核查队打电话,当天他打电话直接问“核查队哪个领导在”,接电话的女工作人员没有认出来他的声音,直接问有什么事,于是田长满把现场情况描述了一遍。

  田长满称,当时核查队要是给建围墙的人开一张《责令停止建设通知书》,因为他比较熟悉情况,就主动到现场发通知书,并在那里遇到了土地承租人董先生。

  “我问他建这么高的墙到底要干什么?他支支吾吾说是建大棚。”田长满称。

  到哥哥家吃饭遇承租人

  看到董先生收下通知书后,田长满离开。当天中午,他习惯性地转到哥哥田长利家,并准备在那里吃饭。

  “我兄弟(田长满)到的时候,董正跟我磨叽签协议的事”。田长利在庭审时称,原来上述鱼塘所占的土地,是2002年田长利从村委会承租,期限为70年,每年租金700元,协议上写的土地性质是废地。

  田长利说,一开始他准备将土地平整后做鱼塘,因京密引水渠改造断了水源,改种果树。2011年5月,经中间人介绍,田长利与想要承租这块土地的董先生见面。

  董先生证言显示,在与田长利商量转租事宜期间,考虑该土地还有61年的租期,于是交了50万定金后开始圈墙,并未签正式租赁协议。“时间还挺长,(协议)最好能有村委会做见证、担保,大家也好放心”。

  据田长利称,当时他并不知道上午弟弟已经与董先生碰面,因此看到弟弟进门还主动拉着跟董先生介绍“这是我兄弟”。但田长满提出来“在家不谈公事,我就是来吃点饭就走,下午到村委会找我吧”,饭也没吃就离开了。

  流转协议盖村委会公章

  就在这一天下午,董先生找到了村委会。

  董先生称,他当时只提出一个要求,就是希望村委会能在协议上加盖公章,因为他之前已经跟田长利谈好条件是每亩地一年三万,其弟弟田长满也没说什么,之后不久田长满亲自起草好一份土地流转协议,并且加盖了公章,还口头承诺说可以建房。

  不过董先生说,田长满事后反悔,修改协议租金由180万提高至195万,多出的15万给村委会,“他们说要旅游”。

  “全都是胡说八道!”庭审时,田长满否认董先生的说法,其辩护人也坚决不认可修改协议的真实性,要求做无罪辩护。之后,在审判长接连三四次追问田长满是否在协议上加盖了村委会公章后,他终于承认确有此事。

  田长满说,他一开始就告诉董先生,田长利虽然是自己的哥哥,但也是村民,该享有村民应有的权利,因此他并不反对哥哥将土地流转给董先生,不过他从来没有过问二人之间签协议的细节,更谈不上自己草拟好一份协议,至于后来盖章也是在村委会、村支部委员会议上经表决通过的。

  公章是怎样盖出来的?

  公诉人介绍,围绕村委会的公章到底是怎么出去的、村支部和村委会是否就此事经过会议表决等疑问,办案人员找到了两委班子的成员。

  “没有我(村支书)参加,这个会议是无效的”,村支书蔡某表示,自己2002年就是该村的村支书,田长利跟村里确实签过承包协议,但村里没有备案,加之年代久远已经不记得当初协议约定是否可以盖房。而2007年田长满才当选村委会主任,他印象中田长满没有就这件事开过会。

  不过也有三名村委会委员证实,当时田长满组织他们开了一个口头会议,询问他们的意见,因为他们都清楚田家兄弟和董先生之间已为此事折腾多次,因此也没提出反对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参会的三名委员中,有两个人的名字只差了一个字,庭审中审判长对此特意询问,田长满称上述二人确实是亲戚。

  “你们村里没有回避制度吗?比如你和你哥哥之间,比如三名委员中两人还是亲戚?”面对审判长的发问,田长满没有丝毫停顿,直接反问道,“这都是村民自己选的啊!”此外,他还提出来他跟村支书蔡某素有矛盾,其辩护律师也提出没有法律规定村支书不参会则会议无效。

  庭审时,田长满的辩护律师还准备提交一份27名村民的联名信,证明在此事之前田长满就曾在公开会议上表态“如果村民在土地流转中有需要,村委会可以加盖公章,起到公证作用,村委会分毫不取”,希望能证明田长满并非是为了哥哥而徇私。

  占地盖房已全部被拆

  2011年7月1日,董先生取得了这份加盖了村委会公章的土地协议后,围墙内的鱼塘逐渐被填平,并陆陆续续建成了13个独立的小院落,以60年为期对外出租。

  房屋租户李某称,一开始其也是半信半疑,在实地查看了现场后董先生拿出了上述协议,看到村委会的公章后其才放了心,于是以77万的价格承租了一套321平米的小院。结果还没入住,2011年年底又有匿名人士向国土部门提出举报。

  村委会的相关会议记录显示,举报事发后,村里着急恢复原状,考虑到上报区政府后再拆除时间很紧,于是就召开了村民代表会决定以村民决议的形式实施强拆。去年4月27日上午,田家兄弟归还了董先生195万。

  当天下午,田长满陪同一个村民到上庄派出所处理另一宗电信诈骗案时,恰好遇到正在找他的刑警,田家兄弟随即被控制。

  本案未当庭宣判。

  ■ 名词解释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

  《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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