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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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规定为何不敌龙胜县“惯例”

2013年08月03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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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9日,记者接到广西龙胜一位企业负责人爆料,“我们的县领导们正在最豪华的酒店里用纳税人的钱吃吃喝喝呢。”在宴会现场,该县县委书记唐天生对前去采访的记者大声呵斥“你尽管报!”龙胜县相关方面事后表示,当天,该县公安局局长要调离,新公安局长到任,根据县里以往惯例,举行一个欢送座谈会后一起吃个饭,没什么特别的。(8月2日《山西晚报》)

  这位唐书记很霸气,“你尽管报”,是说,曝光了也没啥了不起,可见,他根本不把中央的八项规定放在眼里的。

  “@央视新闻”有问:当“八项规定”遇到“县惯例”,孰是孰非?实际上是非清清楚楚,任何的“惯例”都不能成为拒绝或变通八项规定的理由;如果各地区、部门都有自家的“惯例”,中央规定岂不都将成为一纸空文?而正因为下面“惯例”太多,中央的反腐新政才密集出台;龙胜县仍以什么“县惯例”应对八项规定和社会监督,实际问题是,那些官员骨子里压根就没想真的要转作风。

  令人吃惊的还不只是官员大吃大喝的无所畏惧,更有那“崽吃爷田不心疼”的阔绰性格:“每桌消费的就餐标准才一千元左右,并不像举报群众说的大吃大喝。”且不说一桌消费是否真的是一千元,龙胜作为国家级贫困县,一千元一顿饭竟成“家常便饭”?那就不难想象平日里是如何的奢靡!

  □马涤明(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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