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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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给“裸奔”执法车踩刹车了

2013年08月04日 星期日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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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纠正私车违章一丝不苟,为何对“裸奔”执法却网开一面?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报道,近日在河南多地,接连出现“裸奔”的执法车辆上路执法。所谓“裸奔”,是指这些执法车辆虽然贴有明显的执法标识,却没有悬挂车牌。而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无牌照车辆不准上路行驶。

  四处“裸奔”的执法车,尽管通过“障眼法”贴上了“依法护矿”、“环境治理”、“城管”、“警务巡逻”、“路政巡查”等显眼标识,但这些职能标识不能代替车辆号牌。不能改变执法违法的性质。

  无视交通法规的行政执法,已经劣迹斑斑:除河南之外,四川、河北、广东、贵州等地均有类似情况,还因为各部门的执法车模样长得一模一样,肇事逃逸后,很难查证,严重威胁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执法车“裸奔”,暴露出权力的傲慢,如此执法违法,折损的是政府的公信力——执法违法,凭啥赢得公众的信任?怎么能得到公众的配合?

  现实中,贪腐多带隐蔽性,或不易发现。而执法车“裸奔”,是一眼就看得出来的违法,纠正私车违章一丝不苟,而对“裸奔”执法却网开一面。这是什么理念在作怪?

  南阳一位交警说“无可奈何”,查扣了,他们还会倒打一耙,说影响他们工作。公权对公权,强强见面,怎么就这等打不起精神?无非同端政府饭碗,都是“兄弟部门”;无非今日放你一马,明日有事好办。为了部门间的相安无事,不惜挑战法律。

  目的已经看清,搪塞已经多余,该给“裸奔”执法车踩刹车了。

  □印荣生(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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