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0:北京新闻·时政
 
前一天  后一天

数字版首页 > 第A10:北京新闻·时政

京籍公租户子女有望就近入学

北京拟出台公租房家庭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规定;承租人享属地户籍居民同等待遇

2013年08月06日 星期二 新京报
分享:

  新京报讯 公租房由于是租赁型保障房,因此承租家庭无法将户口迁入。与户籍相关的教育、医疗、养老等问题如何解决,一直备受公租房家庭关注。

  昨日,市住建委开始就《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社会管理和服务的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明确京籍公租房家庭享受与属地户籍居民均等的社会公共服务。其中,本市户籍公租户子女可就近登记入学。

  外地户籍公租户仍按流动人口规定管理

  该意见由市住建委、市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制定,涵盖了与社会公共服务相关的各个委办局。

  意见称,公租房所在区县政府应将本市承租家庭纳入属地网格化社会管理服务体系,享受与属地户籍居民均等的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义务教育等社会公共服务。对于外地户籍的公租房承租家庭,仍将按北京现行的流动人口规定管理。

  公租户子女入学有两种选择

  意见规定,公租房应按规划建设配套教育设施,满足承租家庭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需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承租公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可在公租房所在地就近登记入学,其家长可持《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

  就近入学,是指公租房小区也将纳入各区县教委的划片中,也就是会划入某个学校的招生片区,承租该小区公租房的租户子女可以持相关材料,到所划片的学校办理入学,“而且承租家庭子女入学还可以自由选择,可以选择原户籍地的学校,也可以选择承租公租房就近的学校。”该负责人说。

  【政策亮点】

  1 公租房小区也要设居委会

  意见拟规定,公租房所在区县政府每年应按辖区内建设的公租房套数,配备社会管理和服务所需的机构、人员及管理经费。

  公租房小区规划建设的幼儿园、学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会养老助残服务设施、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等社区配套用房,由相关管理部门按照规定接收管理。同时,公租房要确保居民入住后,社区居委会、警务室、社区服务站等同步投入使用,面向本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提供服务。

  公租房社区首次办理入住手续后,就要开始社区居委会的组建,完善社区服务站建设,开展社区自我管理和服务。社区居委会应设立居民小组,采取楼委会、楼门自治小组等形式,参与社区居民自治活动。

  2 社区招工承租家庭优先

  根据意见,公租房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的社会保障事务所,应主动为承租家庭中的本市登记失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培训信息推荐等公共就业服务。

  社区配套商业服务项目和各类服务机构招聘人员时,公租房产权单位应与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的社会保障事务所配合,优先推荐承租家庭中符合条件的本市登记失业人员。

  3 公租房小区引入养老社工

  公租房所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以方便居民为宗旨,为社区居民提供疾病预防、医疗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及康复服务。这意味着,打疫苗等疾病预防,公租户不用再去户籍所在地就可以就近解决了。

  此外,公租房产权单位还要积极配合街道,在公租房社区内引入养老、扶贫、助残、社区服务等方面的专业社工机构,提供专业化的社工服务。

  ■ 相关新闻

  公租户之间可申请调换住房

  公租房后期管理办法下月实施;承租家庭每年接受入户检查1次

  新京报讯 公租房承租家庭如果因为子女入学等原因,可以申请按照同套型调换配租住房的地点。昨日,市住建委发布《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后期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公租房入户后的租赁管理和物业服务,该办法将于下月起实施。

  公租房转租将被收回房屋

  按照《办法》,公租房小区内将来会设立房屋租赁管理服务站,每个公租房小区至少配备2名房屋租赁管理人员,每年必须对入住家庭入户检查1次,除了查看房屋管线设施是否完好等外,还将检查是否有转租、转借、闲置等违法行为。

  承租家庭如有将房屋转租、转借;连续3个月以上在承租住房内居住不满30日;累计3个月未按照合同约定交纳租金等7种违规行为之一的,产权单位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此外,如果承租家庭不再符合公租房条件,但在北京没有其他住房的,还可以申请继续承租,按照同区域同类型住房的市场租金标准来交纳房租。

  建承租家庭调换轮候登记册

  海淀区居民陶先生2012年初入住远洋沁山水公租房,但之后不得不面临“长途跋涉”接送孩子上学的难题。孩子的学校在海淀,但公租房小区却在石景山,不得不天天奔波。

  陶先生遇到的这种难题并不是个案,此次《办法》中提出了解决办法:承租家庭因人口变化需调整配租住房,或因子女入学等家庭原因申请在同套型调换配租住房地点的,承租家庭可向公租房产权单位提出申请,经区县住保部门审核后,产权单位予以调整或调换。

  “这就在制度上允许了公租房的合理‘换房’,类似于之前直管公房的‘换房’。”相关负责人说,今后住保部门会在公租房管理信息平台中建立一个承租家庭调换轮候登记册,有“换房”需求的家庭可以在系统中录入自己的信息,两个家庭如果“对接”好“换房”需求,就可以向产权单位申请,住保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可换房居住。

  【案例】

  一公租户转租公租房被收回

  市住保办相关负责人透露,北京已经查处了一户承租家庭转租公租房的违规行为。

  这户家庭是首批公开摇号配租的公租家庭之一,2012年初入住。之后,其将公租房私自转租。但由于到期后要上涨租金,租客不同意,双方因而发生矛盾,后租客将其举报,相关部门查实后进行了处罚。

  据了解,北京首批配租的公租房租金仅为市场价的六到七折,因此将公租房转租的违规行为无疑可以带来违法收益。相关部门已于6月将该租户承租的公租房收回,其5年内均不可配租配售保障房。

  ■ 追访

  结余安置房鼓励转为摇号保障房

  市住保办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截至目前,北京已经新开工保障房8.3万套,竣工5.1万套。市里鼓励区县将结余定向安置房转为公开摇号的保障房使用,确保11月底前公开配租配售4万套保障房。

  今年保障房计划新开工16万套,竣工7万套,计划完成投资460亿。目前,根据建设计划要求,建设项目地块已全部落实到位。

  截至目前,全市新开工十八里店周庄三期定向安置房、大瓦窑回迁安置房二期、石榴庄回迁安置房等项目41个,共计8.3万套,完成全年任务52%;竣工朝阳区王四营限价房、昌平回龙观金域家园两限房、大兴区罗奇营二期公租房和定向安置房等项目33个,可交用住宅5.1万套,完成全年任务73%;已累计完成投资达到325亿元,完成全年任务的71%。

  此外,今年下半年,北京公积金中心已安排50亿元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马力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