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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纵向垄断案终审宣判,记者调查洋品牌医疗器械高价黑幕

仪器卖医院160万 给院长回扣30万

2013年08月06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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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电 日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全国首例纵向垄断案终审宣判,强生(上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强生(中国)医疗器材有限公司限制“最低转售价格”构成“垄断”,被判赔偿经销商53万元。

  强生案引发了人们对洋品牌医疗器械垄断高价的质疑。业内人士透露,一些企业定出高价,是为了消化背后商业贿赂的“黑色成本”。

  洋品牌“行霸天下” 销售价居高不下

  大到诊疗设备,小到心脏支架,医疗器械市场业内公认的判断是:“国货”和“外国货”份额三七开。

  根据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统计,2012年,我国医疗器械进口总额为124.72亿美元,同比增长14.56%。

  很多饱受疾病折磨、经济负担沉重的患者,面对的现实是:装个人工关节、心脏支架等,医生乐于推荐“洋品牌”,价格自然也高出不少。做个检查,所用的彩超仪、核磁检查设备、生化分析仪等也基本都是“国外造”,检查费动辄几百上千。

  姚志修,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外科植入物专业委员会名誉理事长,他介绍,在上海,目前骨科植入物和心脏科植入物领域,跨国公司产品占据绝大多数份额,价格也比本土企业贵50%左右。

  限低价“推波助澜” 高回扣“火上浇油”

  参与强生案审判的法院工作人员介绍,北京锐邦涌和科贸有限公司是强生公司医用缝线、吻合器等医疗器械的经销商。但在2008年的经销合同中,强生却约定锐邦不得以低于规定的价格销售产品,在发现锐邦“违反规定私自低价”后,强生公司取消其在部分医院经销权,最后还停止供货。

  “这种限制经销商转售价格行为,导致了产品价格被人为推高,生产商将高价的利润‘收入囊中’。”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龚炯说。

  业内人士透露,一些企业定出高价,是为了消化背后商业贿赂的“黑色成本”。

  一位曾经担任医疗器械合资公司总经理的业内人士说,产品定价高,医院、科室、医务人员获得的回扣也高,推荐产品的积极性大。

  姚志修举例说,回扣比例基本都差不多,但进口产品单价高,回扣更丰厚。假设一个进口人工关节3万元,回扣可能六七千元;而国产的1.5万元,回扣只有3000元左右。

  从近几年曝光的案件中,这种现象便可见一斑:一台美国品牌的彩色血流图成像系统以98万元卖给医院,而送给院长的回扣就达10万元;一台韩国产的三维多功能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卖给医院价格是160多万元,而送给院长的“好处费”高达30万元。

  ■ 说法

  采购、定价环节存监管漏洞

  对于上游的强制“限低价”,下游经销商往往只能“无奈接受”。反垄断律师郝俊波表示,这种垄断案件查处难点在于,下游企业虽然也是垄断协议的受害者,但可能迫于上游企业的压力而不敢“抗争”,只能被动接受最低转售价格,而最终为高价“买单”的却是患者。

  郝俊波认为,有关部门应加大对反垄断行为的处罚,增加垄断企业的违法成本。在上述案件中,强生公司仅被判决赔偿50余万元。这个数额难以起到有效的惩罚作用。

  另外,采购、定价等环节存在监管漏洞,有着较大的“可操作空间”,导致医疗器械领域混乱,利益黑链丛生,价格虚高不下。

  “一些地方医疗器械价格是由企业上报给行业协会、再上报给物价局备案,行业协会不会随意更改价格,最终导致用谁家的产品、定多少钱的学问很大,医疗器械也成为新的寻租方向。”一位医疗器械销售商说。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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