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听证会,当庭未作裁定,加多宝称此案或致其损失20亿元
新京报讯 (记者李静)昨日,广药提起加多宝虚假宣传的“诉中禁令”听证会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双方律师各执一词并激烈交锋,听证会持续了超过四个小时,广州中院当庭没有作出裁定。
今年1月底,广药使用“诉中禁令”禁止加多宝使用“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的广告语;时隔半年,广药再次提起对加多宝“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广告语的诉中禁令申请。
加多宝称1月裁定令其损失惨重
加多宝代理律师表示,“中国每卖出10罐凉茶7罐加多宝”是毋庸置疑的事实,并拿出了中国行业企业信息中心和尼尔森的权威数据一一证明。广药律师则提出加多宝的广告给广药王老吉已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
据了解,加多宝方面在8月1日的公开信当中称广州中院1月份下达的诉中禁令已经对公司所造成的损失高达10亿元以上,如果这一次再被实施诉中禁令,则今年的累计直接损失在20亿元以上。
“诉中禁令用于广告语罕见”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邱宝昌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我国“诉中禁令”用于广告语本就罕见,而两次都用在同一个企业身上则是迄今为止绝无仅有的案例。
据了解,我国法律中“诉中禁令”源自WTO,是一种保护性措施,主要针对知识产权、商标和专利方面的争端。“诉中禁令”的初衷是为了保护申请人的利益,防止侵权行为的重复或预期发生,但因为是未经审判先予执行的以裁定而非判决形式下达的临时行为保全措施,因此,“诉中禁令”法律适用条件相当苛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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