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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毕业生可领千元求职补贴

申请者名单须在校园公示7日,虚报冒领将记入学籍档案

2013年08月07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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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温薷)今年起,北京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可领取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申请者由高校负责初审低保证明等材料,须在校园公示7日,虚报冒领将记入学籍档案。

  领取补贴须积极求职

  今年被称为“最难就业季”。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昨日发布通知,自今年起,北京地区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可领取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

  据悉,毕业生范围涵盖各普通高等学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高校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书年度的1月1日-12月31日,除享受低保待遇外,须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

  申请者名单将公示

  根据规定,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将由所在高校统一申请补贴。其中,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家庭在毕业年度内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申请表,提供本人姓名、工商银行北京市网点账户。

  毕业生的申请材料将由所在学校初审。初审通过之后,申请人名单须在校园内公示7天。随后,市人力社保局将进行审核,补贴资金将由北京市财政局直接支付到毕业生个人账户。明年起,各高校将在每年3月底前完成申领补贴学生的集中公示和报批。

  昨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还公布了该项补贴的监督举报电话:63167955。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对于查实虚报冒领求职补贴的高校毕业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此外,对于出具虚假证明,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有关责任人,也将依法处理。

  针对目前部分毕业生已离校的情况,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3届高校毕业生可采取邮寄方式向所在高校提交申请,所提供的银行账户为在北京地区各银行网点(不限于工商银行)以本人姓名开立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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