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8月6日向警方提交控告函,李某家庭法律顾问称警方已收下材料,但尚未回复
新京报讯 (记者刘洋)昨天,李某家庭法律顾问兰和律师发微博称,8月6日上午10点50分,梦鸽女士前往北京市公安局报案,正式提交《关于对张光耀(化名张伟)等人涉嫌介绍卖淫和敲诈勒索犯罪事实的控告函》,恳请警方对相关人员犯罪事实立案侦查。
据《京华时报》报道,受害人杨某在酒吧兼职驻场,当时在李某等人包房陪酒喝得很醉。李某叫来领班张某询问杨某能否出台。张某看到杨某喝得很醉,并且不愿意跟李某等人出去,就提议先出去吃饭,等杨某清醒些之后,由她自己决定是否愿意出台。
据了解,饭后不久张某打车离开,李某等人将杨女士拉上车。在得知张某已离开后,杨女士要下车,结果被李某等人打了,随后找酒店开房,最终来到了事发的湖北大厦。
杨女士的一个朋友曾向新京报记者表示,轮奸案发后,他们曾多次联系李家,希望解决此事,但对方一直是不理会的态度,最后才报了警。“所发的短信没有任何勒索意图。”杨女士的朋友称,也没有向涉案人员和家属提过赔偿问题。
昨日上午,兰和接受采访时称,梦鸽早在三月份已就此事向海淀警方报案,但迟迟没有回复,因此,这次再向市一级公安机关报案。他称,材料已被收下,但目前梦鸽尚未收到警方是否立案的回复,警方也未再与她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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