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3:调查
 
前一天  后一天

数字版首页 > 第A13:调查

河北两县售“超载月票”

邯郸县为1550元、永年县为3200元,司机买票后可超载200%

2013年08月12日 星期一 新京报
分享:

  购买“月票”就可以超载不被罚,这样的事发生在河北两县。早在2008年,河北省交通厅就曾规定治超人员不准以约定形式收取费用后允许车辆进行超限超载运输。

  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在河北永年县和邯郸县,“月票”被货车司机称为“买路费”,永年县的路政、运管和治超站打包价为3200元,邯郸县价格是1550元。

  通过当地司机,新京报记者以1550元的价格,从邯郸县路政执法人员手中购买到一张“月票”。购买月票后,售卖的执法人员会登记车牌,超载上路被查后,只要出示“月票”,就可顺利通过,不受处罚。

  河北省沙河市和永年县盛产黄沙,两地共有多处沙场。当地村民说,因路途近,且省钱,周围地区的建设工地均从两地购沙子。随之产生的就是货车的超载,当地交管部门设立多处检查点,治理超载超限。

  “买票后执法人员记住车牌”

  “就是为了罚钱,罚款了,超载的沙子也不用卸,就放你走了。”

  8月7日,新京报记者乘坐永年县人邱悦在武庄村沙场装满黄沙的货车,前往如左村搅拌站。他说,这趟车超载两三吨重。

  邱悦向记者介绍,因为货运量大,永年县到处都是检查点,不仅路政查,运管处和治超站也查,三级部门都管,又互不干涉。

  邱悦对记者坦言,超载是常有的事,但不超的话,根本不赚钱。有一次,他被罚的时候,执法人员告诉他:“你可以办一个‘月票’,一张管一个月,超载不被罚。”

  货车司机刘强说,在永年县,运管部门、路政部门和治超站都有“月票”,明码标价,价格不等,运管处价格是600元,路政是1000元,治超站是2000元,如果打包买,价格则是3200元。

  刘强称,买“月票”后,执法人员会记住你车牌,直接放你通行,“不买,见一次罚一次,超一吨罚50或100”,“他们就是为罚钱,根本不是为了治超,罚款了,超载的沙子也不用卸,就放你走了”。

  邱悦等人向记者出示此前购买的永年“月票”,抬头是“河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特殊场合票据”,收费项目是污损公路。

  有月票司机改装车多拉货

  购买月票后,货车可以私下改装、加高,随便超载,超载200%都没问题。

  107国道贯穿沙河市、永年县和邯郸县,是拉沙货车必经之路。8月8日,记者找到一位购买了“月票”的货车司机黄文(化名),体验了一把“月票”的“神奇”。

  当日下午6时,已经拉沙四五年的沙河市人黄文,开着红色霸王龙货车,在沙河市沙场装满沙子。沙子超出车厢半米高,为防止沙子遗撒,用蓝色帆布把车厢包裹严实。

  该车陪车人员说,这辆车核载40吨,这次拉的沙子足有70吨。黄文称,购买月票后,执法人员不查,货车可以私下改装、加高,随便超载,“超载200%都没问题”。

  下午6时20分,黄文驾车沿107国道向邯郸县方向行驶。当驶至永年县和沙河市交界时,黄文发现交叉路口停着两辆标有“中国公路”标志的车,路边还有几辆警车。

  黄文向路政执法人员表示自己买了永年“月票”,执法人员对他说,“今天上面有人检查,‘月票’也不行,你们得等会儿。”半个小时后,黄文从路政执法车走回车边,向邯郸方向驶去,路政执法人员没有任何询问。

  晚上8时左右,黄文驶入邯郸境内,一辆路政执法车突然将其拦下。黄文拿出邯郸“月票”,执法人员看了一眼便放行。“你看管用吧,只要购买‘月票’,一路上畅通无阻。”黄文笑着说,他购买这张邯郸“月票”,花了1550元,并向记者出示了票据。

  为防万一月票不卖外地人

  “他们也不敢冒险,万一卖给不该卖的人,会丢了饭碗,所以只卖给当地人。”

  黄文对记者说,别小看这一张“月票”,不是熟人,一般你还买不到,尤其是外地人,一听口音,执法人员都不卖给你,“他们也不敢冒险,万一卖给不该卖的人,会丢了饭碗,所以只卖给当地人。”

  为了验证黄文的说法,7日晚,新京报记者通过知情人提供的号码,以购买“月票”名义,给永年县治超站执法人员打电话,对方的确坚称“我们不卖‘月票’”。

  黄文为证明实力,他保证能给记者买到“月票”。

  8日晚八时许,黄文给一位人称“李队”的人打了一个电话,“我们等下过去,直接去买票。”

  黄文说,李队可以给你买到永年和邯郸的“月票”。记者选择了价格为1550元的邯郸“月票”。

  半小时后,黄文驱车行驶到邯郸市北环路与中华北大街交口,西侧路边停着一辆车牌是“冀DV1560”的执法车,该车标有“中国公路”字样。

  不过,黄文坚持不让记者靠近,他拿着记者给的1550元钱,走到执法车边上,对方未下车。两分钟后,黄文折回来问,“你行驶证名字叫啥?车牌号多少?”记者谎称车主名叫“邱红旗”,车牌号为“冀DJ4135”。

  不到一分钟,黄文拿着“月票”返回。“月票”抬头是河北省罚款统一收据,填发日期是2013年8月8日,被罚对象是邱红旗,处罚原因是擅自超限运输,处罚金额1550元,经办人是李云涛,并盖有邯郸县交通运输局公路运输超限超载治理站的财务专用章。

  “你这是托熟人才1550元,不然都不卖你,或者价格更高。”黄文说,“这张票日期到9月8日,到时你直接打电话给李队,他会开车去找你。”

  9日下午,记者致电李云涛,他说,假如你买两张,还可以再便宜,一张只要1350元。此外,李队还嘱咐说,千万不要跟外人说,“你购买前,给我打个电话,咱们约定个地点碰头。”

  司机自称一月交7千“买路钱”

  “沙河‘月票’价是2000元,邯郸县是1550元,永年县打包价3200元。”

  黄文说,他拉沙穿梭沙河市、永年县和邯郸县三地,一路被查多次,每个地方都买过,价格不同,“每个地方都得买,不买罚死你。”

  黄文说,他在沙河市办理一张“月票”,价格是2000元,邯郸县的“月票”是1550元,“永年县打包价是3200元,路政、运管和治超站都能用,保证不查。”

  黄文算了一笔账,他经常来往沙河、永年和邯郸,全部办理下来,一月花费7千元左右,“一天拉三四趟,平均一趟50多块钱,划得来。”

  2008年,河北省交通厅下发河北省交通系统治超人员十不准的通知,不准以约定形式收取费用后允许车辆进行超限超载运输。

  多位货车司机透露,在永年县、沙河市和邯郸县收取月票,这种现象由来已久。

  2009年初,国家统一取消公路养路费等6项收费。司机刘强说,自从养路费取消后,他们这里就开始办理月票,至今有三四年时间了。

  2012年10月,邯郸市交通运输局又下发通知,对包括运输车辆超限在内的31项违法行为处罚做出了明确标准。新标准规定:车货总重55吨以下标准的车辆,每超过认定标准一吨罚款50元。

  但据记者观察,在邯郸县多个超载站,一连几天,执法人员执法时,并未将超载车拉到检测站过磅,而是罚款走人。

  一位货车司机说,在所有流动检查点中,107国道查得最严,几乎每天都有执法人员检查,但时间不固定,那里一晚上能过上千辆车,在普遍超载的情况下,交通部门每月收取的“月票”费和罚款数额不菲。

  新京报记者 刘保奇 河北邯郸报道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