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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建工称未报销“法官嫖娼”费用

称组织者该公司前员工郭祥华未向公司报销相关费用

2013年08月13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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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建工卷入“法官嫖娼案”》追踪报道

  新京报讯 (记者吴敏)上海四建前员工参与组织“法官嫖娼”事件,将上市公司上海建工卷入其中。8月13日,上海建工发邮件回复新京报记者称,该公司没有发现组织者郭祥华参与该活动后在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报销了相关费用,公司财务记录没有任何与此相关的发票凭证。

  上周,上海有关部门通报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几名公职人员和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郭祥华等人在夜总会娱乐并参与色情活动的案件,郭祥华是这一活动的组织者。

  上海建工昨日给新京报记者发来邮件回复称,该公司没有发现郭祥华参与该活动后在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报销了相关费用,公司财务记录没有任何与此相关的发票凭证。

  上海建工称,上海市公安局已对郭祥华作出了行政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已对郭祥华作出了撤职处分,并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上海建工是否与上海高级人民法院有业务往来等问题,上海建工并未回答。

  公开数据显示,上海建工下属上海四建,也就是郭祥华所任职公司,在2002年7月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签订合同,承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办公楼工程,合同金额为1.42亿元。四建承建的上海高院办公楼已经在2004年完工,后续并无业务上的往来。公开资料显示,上海建工目前并无诉讼案件在上海高院审理。

  对于上海建工近期并无诉讼案件在上海高院审理的说法,8月13日,一位自称上海某地产工程监理代表的男士致电新京报称,上海建工与上海高院可能存在间接利益关系。

  据他透露,上海建工是目前上海某金融中心的主要承建者,上海建工旗下公司具体参与建造,对这一项目“参与很深”。该项目今年4月曾经因为两家房地产公司对于项目的争夺而引发诉讼。当时,上海一中院判其中一方胜诉,而另一方随后诉至上海高院。

  据新京报记者了解,目前可见的资料并未显示上海建工牵涉双方诉讼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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