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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亚:乘客接受1万美元预付款仍可起诉

拒绝公布接受1万美元预付款是否有附加条款;多位受害者家长称不会放弃诉讼

2013年08月13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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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韩亚预付乘客1万美元赔偿”追踪

  新京报讯 (记者胡涵 赵嘉妮)昨日,有媒体报道称,韩亚航空向空难失事飞机的乘客提出支付1万美元预付款,但随后有乘客指出,这份预付款须签署“不会针对航空公司提起诉讼”的条款才能领取。韩亚方面说,初步赔偿不是和解结果,与一些乘客针对韩亚提起的诉讼无关。乘客接受赔偿后仍可起诉韩亚。

  钱将从最终赔偿中扣除

  8月9日,韩亚空难受害者之一的徐达在微博上发布了一张截图,称韩亚航空提出“可以给付1万美元预付金,但要我签个文件”。截图显示,该文件名为“预付款责任解除书及收据”,微博称,这份文件“条款很多,总之是给钱不代表承认责任,有争议要以中国法院判决为准等等”。

  徐达表示,与媒体报道中指出的8项条款不同,并没有明确“放弃诉讼”内容,涉及的只是“纠纷在中国处理”。

  据新华社报道,韩亚航空一名发言人说,预付款是最低额度赔偿,每名乘客无论受伤与否,都可得到这份赔偿。

  这名发言人还说,韩亚航空仍未决定最终赔偿额,待韩亚决定最终赔偿额后,这部分钱将从最终赔偿中扣除。如果某名乘客没有受伤,或者最终获赔数额少于1万美元,则不需要退还多余的钱。

  对于是否存在8项条款,韩亚航空却拒绝公布,理由是会“影响诉讼”。

  家长未看到附加条款

  山西太原一位学生家长称,他曾接到韩亚航空关于1万美元预付款的通知,但据其所知,“家长们都不同意”。

  浙江江山中学的学生家长在一周前从学校那里得知,韩亚航空有“1万美元预付款”的消息。但这1万美元是否有附加条款,一位家长表示至今“都没看到”。

  对于韩亚提出的1万美元预付金,江山教育局局长毛卓兴表示“听说过”,但迄今并没有家长反映过额外条款的问题。至于其中有“不会针对航空公司提起诉讼”的内容,毛卓兴认为政府已经多次请律师专家提供援助,如果存在这样的协议,家长“绝对不可能签,更不可能放弃诉讼”。

  ■ 律师观点

  预付款或为韩亚调解手段

  新京报讯 (记者胡涵)大成律师事务所的魏海生律师表示,在韩亚与家长就赔偿问题协商好的情况下,可以有“放弃诉讼”的约定。

  魏律师表示,韩亚空难索赔一旦进入诉讼阶段,赔偿金额肯定“非常大”。因此,不排除韩亚航空方面试图通过前期的调解手段,促成家长放弃诉权。但这需要韩亚与家长就赔偿问题沟通协商好,双方同意才能签订。

  曾有媒体报道称,按照蒙特利尔公约,受害者可以要求韩亚航空提供预付款。魏律师表示,这1万美元应该不是蒙特利尔公约所规定的预付款,而是韩亚航空与家长就赔偿进行沟通的手段,但在有法律顾问提供建议的情况下,家长一般“不会轻易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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