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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谎言“辟谣”,该如何问责

2013年08月25日 星期日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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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对那些在回应民众举报上,不认真彻底调查,不讲诚信,弄虚作假、掩盖真相的责任人实施问责。

  近日,网上一宗宁夏海原县交警执法时是否殴打司机的案子就像电影剧情一样跌宕起伏:举报打人了——回应称没打——视频举报真打人了——回应辞退协警。18日,有网民在微博上发帖称海原县交警打人,对此,海原县公安局先回应称“无中生有”,后又承认“有过激行为”。(8月24日《羊城晚报》)

  近些年来,人们时常可以看到类似部门回应“坐过山车”的现象:先是网民发帖举报权益遭到公务人员的侵犯,然后相关部门否认,接着有人公开视频录像等证据,相关部门又改口承认,并对责任人员作出相应的处罚。此次宁夏海原交警打人是其中的又一例证。

  部分政府部门接到举报后,首先习惯性地否认指控,要么是因为听取了相关涉事公务人员的一面之词,未对事件进行深入调查,要么是有意包庇相关责任人员,掩盖事情真相。而相关部门如此行事的目的,最主要的还是害怕因为承认被曝光情节,而令本部门形象受到影响与损害。殊不知像这样包庇相关涉事人员,掩盖事件真相,只会助长部分公务人员实施侵权行为的胆量,最终令本部门形象受到更为严重的损害。

  政府部门回应民众举报如坐过山车,这一现象不断出现,严重损伤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因此,对于民众举报政府工作人员侵犯其权益,一方面要对那些确存在侵权行为的公务人员依法依规予以惩处,与此同时,还有必要对那些在回应民众举报上,不认真彻底调查,不讲诚信,弄虚作假、掩盖真相的责任人实施问责,坚决向不负责任的“辟谣”说不。

  □魏文彪(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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