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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013年08月29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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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家装公司一般会做好工程的设计和预算,避免大量增项。
新京报记者 王远征 摄影

  ■ 业内声音

  ●谭新政,中国商业联合会零售供货商专业委员会执行主任、标准牵头起草人

  在《规范》的讨论与征求意见过程中,有三处颇受关注。一个是家居卖场提供先行赔付服务;二是装修增项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8%;三是装修公司是否提供室内空气检测服务。我们希望通过该标准将市场乱象规范一下,在维护家居企业正常利益的前提下,进行一定的市场行为约束,让消费者消费更有保障。

  国家工商等行政部门在解决消费纠纷时,一般先按照法律裁定执行,没有法律就要依靠法规标准。《规范》同样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对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保护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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