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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电信诈骗1556万 56人获刑

最高获刑12年,此前3·10特大跨国电信诈骗案91人在北京获刑

2013年08月30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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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邢世伟)昨日上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依法对震惊国内外的3·10特大跨国电信诈骗系列案进行公开宣判。

  在当天审结的此系列案中,姚巍等56名被告人分别获刑,最高刑期为有期徒刑12年。

  9人诈骗633万余元

  昨日8时30分,3·10特大跨国电信诈骗案56名被告人在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宣判。

  记者看到,56名被告人分为8批,由56名法警押解至法庭接受审判,他们的中的大多数为20岁至30岁的年轻人。

  56名被告人共实施诈骗360多起,查明的被害人有180多人,诈骗得款高达人民币1556万余元。其中,被告人姚巍等9人诈骗一案,诈骗次数最多、涉案金额最大,高达633万余元。被害对象涉及广东、河北等十余个省市。

  厦门中院经过审理,根据各被告人参与诈骗的数额、次数以及各自在共同犯罪中均属从犯等量刑情节,分别判处二年三个月以上至十二年有期徒刑。

  案件曾震惊全国

  2011年6月9日,中国大陆、中国台湾、柬埔寨、印尼、马来西亚、泰国警方同步行动,成功摧毁一个由台湾人组织操控的特大跨国、跨两岸电信诈骗犯罪集团,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598名,诈骗数额高达7000余万元。该案是特大跨国电信诈骗的首例新型案件,曾震惊全国。

  记者了解到,该案进入司法程序后,分别由北京朝阳区检察院和厦门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由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和厦门市中院集中审理。今年2月,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彭发荣、李英等91名被告人8年至1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

  今年7月15日至23日,厦门中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决定对该系列案集中公开开庭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表示,在厦门市中院对56名被告人一审宣判后,3·10特大跨国电信诈骗案所有被告人的审理就此暂告段落。

  骗术

  诈骗集团的组织呈金字塔结构,塔顶是集团核心层,下设剧本组、话务窝点、取款组和洗钱转账团伙。该集团的诈骗程序是:

  ●由话务人员扮演公检法的工作人员,打电话行骗;

  ●受骗者将钱存入其指定账户;

  ●取款组的“车手”们(团伙中称呼,意为取款者)立即取款并将现金存入洗钱账户;

  ●钱最终进入集团头目的指定账户。

  ■ 揭秘

  “剧本”编写详细 人员角色安排具体

  该集团为诈骗编制了“剧本”,台湾头目称之为“战斗手册”。

  “战斗手册”中,每一名诈骗人员扮演不同角色,如由一位女话务员通知受害人法院有其传票,另一名话务人员(一般为男性)冒充当地警察,告知他涉嫌洗钱。

  制造背景音 客户分给“对口”话务员

  该诈骗集团的剧本中有各种问答细节,包括被骗者怀疑的时候怎么说,什么时候打电话,完全按照被骗者的心理行事。

  打电话时,有专门设备制造出法院、警方的工作声音作为背景音。

  在话务人员选择上,诈骗集团也需要“精挑细选”。普通话好的,主要打北方地区“客户”;粤语好的,打广东“客户”。

  ■ 提醒

  据记者了解,一般公检法部门如果通知当事人相关情况,除电话通知外,一般会有书面材料送达,单靠电话通知一般不可信。

  此外,若有“公检法工作人员”要求当事人汇款或把资金转移到安全账户,类似行为基本是诈骗人员所为。当事人如果遭遇此类情形,一定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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