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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内幕交易被罚没5.23亿

遭“顶格处罚”;原总裁徐浩明等4人被终身禁入证券市场;投资者可要求赔偿

2013年08月31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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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吴敏)8月16日制造了72.7亿元乌龙交易的光大证券遭证监会严厉处罚,处罚程度超出市场想象。证监会昨日下午通报,“8·16”光大证券事件中采取的补救措施为内幕交易。光大证券被罚没5.23亿元,原总裁徐浩明等4名责任人被终身禁入证券市场;光大证券除固定收益外的自营业务被暂停。

  市场操纵被豁免

  证监会认为,“8·16”光大证券异常交易事件,是中国资本市场建立以来,首次发生的因交易软件产生的极端个别事件,对市场负面影响很大。该事件涉及跨市场交易,属于“新型案件”。

  8月16日,光大证券自营部门发生交易系统错误,在进行ETF套利时下单234亿元最终成交72.7亿元,大量买单瞬间推升沪指5.96%,造成当天A股和股指期货市场大幅波动。随后披露的信息显示,当天在市场尚不知悉的情况下,光大证券做出了借道ETF卖出股票和股指期货锁定亏损的措施。

  昨日证监会认定这一行为是内幕交易。证监会认为,光大证券率先知道市场异动的原因,到当天14点22分公告之前,公众投资者并不知情,这属于内幕信息披露之前的阶段,这一阶段进行反向交易,明显违反公平交易原则。

  但此前市场质疑的市场操纵未得到证监会认可。证监会认为,光大证券的巨额交易虽然在客观上引起了市场大幅波动,但是事件的起因是系统技术缺陷,调查没有发现公司及相关人员组织、策划、促使这一事件发生的证据。因此不构成市场操纵。

  此外,证监会还认定存在信息误导、违反证券公司内控管理规定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亦因此暂停了光大证券除固定收益外的自营业务。

  “顶格处罚”超5亿

  调查显示,光大证券在8月16日公开披露错单前,转换卖出ETF、卖空股指期货共获利7414万元,披露后,继续卖空避险、获利1307万元,获利共计8721万元。

  证监会发言人说,对光大证券和相关责任人员采取“顶格”行政处罚措施:没收光大证券非法所得8721万元,并处以5倍罚款,共计5.23亿元。

  《证券法》第202条规定,内幕交易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倍到5倍金额的罚金,因此5倍是现有法规下的“顶格”处罚。

  同时光大证券相关责任人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分别给予警告、罚款60万元并采取终身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光大证券新业务被暂停审批。该公司董秘梅键也因为轻率否认乌龙交易而被罚20万元。

  这些人员中,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负责人杨剑波20日被停职,8月22日,光大证券发布公告称,同意徐浩明辞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职务,由董事长袁长清代行总裁职责。

  昨日光大证券全天停牌,停牌前光大证券报10.07元,较乌龙交易事发前下跌17%。

  光大证券“乌龙”四责任人

  徐浩明 原光大证券总裁。历任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裁、总裁。今年8月22日,辞去光大证券董事和总裁职务。

  杨剑波 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总经理。2006年后,着手研究光大证券结构性产品。2013年8月20日被光大证券停职。

  沈诗光 光大证券计财部总经理。历任光大证券计财部高级经理、财务处处长、计财部副总经理。

  杨赤忠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裁兼研究所所长。历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光大证券证券投资部总经理等职。

  ■细节披露

  光大证券“8·16”违法违规事实

  ● 11:05以后

  光大证券开始卖空IF1309股指期货合约(截至中午休市卖空235张),并向部门总经理杨剑波汇报。同时,光大证券接到上交所问询,开始内部核查。

  ● 11:20左右

  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沈诗光向杨剑波询问情况后,向总裁徐浩明汇报大盘暴涨可能和策略投资部的操作有关。

  ● 11:40至12:40

  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等人紧急商定卖空股指期货合约、转换并卖出ETF对冲风险,责成杨剑波负责实施。

  ● 11:59左右

  光大证券董事会秘书梅键在对事件情况和原因并不了解的情况下,轻率地向记者否认市场上“光大证券自营盘70亿元乌龙指”的传闻。

  ● 13:00

  光大证券因重要事项停牌。

  ● 13:00至14:22

  光大证券卖空IF1309、IF1312股指期货合约共6240张。同时,转换并卖出180ETF基金2.63亿份、50ETF基金6.89亿份。以上两项交易获利和避损合计8721万元。

  ● 14:22

  光大证券公告“当天上午公司策略投资部门自营业务在使用其独立的套利系统时出现问题”。

  ● 14:22以后

  光大证券继续卖空IF1309股指期货合约(截至收市新增卖开750张,买平200张)。

  来源:证监会网站

  ■ 放大镜

  董秘“瞎说” 被罚20万元

  光大证券董秘梅键在不知情时否认“乌龙指”,遭“最贵”罚款

  新京报讯 (记者李蕾)在证监会对光大证券“乌龙指”的处罚中,光大证券董事会秘书梅键被认为“不幸中枪”,一句不明真相的否认使得他被罚款20万。

  8月16日上午大盘出现异动,市场传言异动或与光大证券错误操作有关。11时后,公司策略投资部就已经知道套利系统出错,但此信息并未反馈给董秘。

  随后光大证券董事会秘书梅键接到大智慧通讯社的电话。11时59分左右,梅键在对事件情况和原因并不了解的情况下,轻率地向大智慧通讯社否认市场上“光大证券自营盘70亿元乌龙指”的传闻。误导信息在12时47分发布并被各大门户网站转载。

  有市场人士表示,董秘的否认是构成内幕交易的因素之一。对此,梅键颇感“委屈”。

  “坦率说那天上午我根本没有看行情,中午吃饭的时候同事交流后才知道。这个时候记者来电,以朋友身份交流。说到光大乌龙指,敲错键盘,我们在探讨可能性。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是个人的判断猜测,并不是表态。”梅键在8月19日的媒体发布会上说。

  证监会表示,事发当时,梅键对市场大幅波动的原因并不知情。但是,梅键身为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直接负责人员,又是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尚未做任何核实即以个人猜测对外发表言论,并被媒体纷纷转载。

  证监会判定,梅键的轻率言论加剧了市场波动,对投资者造成了严重误导,违反了禁止证券公司从业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信息误导的规定。因此,对梅键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20万元。

  对此,有网友调侃,此前并未有董秘因否认消息被处以如此高额罚款,“这是A股最贵的一条董秘否认,价值20万。”

  ■ 追偿进展

  投资者可要求赔偿

  证监会称,依据《证券法》第76条第三款规定,内幕交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投资者因光大证券内幕交易受到的损失,投资者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昨日律师表示,事件定性为内幕交易,受害者可以准备以内幕交易民事赔偿为由起诉光大证券。

  在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的第二天,12位律师在北京成立光大案律师团,旨在为受害的投资者维权。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宋一欣是律师团成员之一。

  宋一欣昨日称,事件定性为内幕交易,受害者可以准备以内幕交易民事赔偿为由在上海法院起诉光大证券,但具体哪些股票、基金或期货投资者为适格原告,需等证监会处罚决定正文细节。

  宋一欣表示,投资者要备妥身份证及股东卡复印件,经券商营业部盖章的交易记录原件,并寄到事务所。(李蕾)

  ■ 热点

  证监会:T+0将审慎决策

  “乌龙指”事件中,光大证券意图通过对冲规避风险,引发市场对实施T+0让散户规避风险的讨论。昨日证监会表示,关于是否引入T+0制度,证监会正在论证,将审慎决策。

  早先上海证券交易所在上周日回应光大证券乌龙交易时称,有必要抓紧推动T+0交易制度。

  但也有投资者认为,T+0交易也可能因散户投资者反复交易而带来更大的风险。(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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