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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推拿》出书被指侵权

小说版权方称西苑社版本侵权,误导读者;策划人称出版的仅是剧本

2013年09月05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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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侵权的西苑出版社版《推拿》。据该书策划人称,他们从来没有用“长篇小说”来推介此书。

  新京报讯 (记者江楠)电视剧《推拿》昨晚刚刚收官,同名话剧则将于今日上演,但原著小说却陷入纷争之中。西苑出版社7月刚刚推出了编剧陈枰的《推拿》,而早在2008年便出版毕飞宇长篇小说《推拿》的人民文学出版社,认为其涉嫌侵权,给读者带来误导,于昨日向北京市东城区法院提起诉讼。对此,西苑出版社总编辑助理刘小晖在电话中对记者说:“我们从没说过出版的是长篇小说,封面上写得非常清楚,‘优秀电视剧剧作全文本,根据第八届茅盾文学奖得主毕飞宇同名小说改编’。”

  人文社:出版改编作品,应先取得许可

  毕飞宇的长篇小说《推拿》于2008年9月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小说以“沙宗琪推拿中心”为据点,刻画了一众盲人推拿师的群像。2011年8月,《推拿》获得第八届茅盾文学奖,收获广大声誉,小说陆续被改编成电视剧、话剧。

  陈枰即是电视剧《推拿》的编剧。今年7月,西苑出版社出版了她的电视剧剧本《推拿》,全书分上下两册,四十余万字,其电子版图书也在各个电子图书平台陆续上线。

  对于西苑版的《推拿》,人文社认为其误导了不少读者。人文社指出西苑版《推拿》在版权页标注为“长篇小说”,封底则注明“建议上架:当代小说”,这都向读者暗示该书是一本小说。此外人文社方面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出版改编作品,应征得原著作权人同意。但他们就此事询问毕飞宇时,毕飞宇表示他曾提供给他人长篇小说《推拿》的电视剧改编权,但没有授权他人出版电视剧《推拿》的剧本或小说。因此,人文社认为西苑社侵犯了毕飞宇著作权中的改编权,同时也侵犯了他们的专有出版权。

  西苑社:剧本图书版权归电视剧投资方

  刘小晖是陈枰《推拿》的策划,“我和陈老师签合同时,她给我看了她和电视剧投资方签署的合同,其中第八条明确规定电视剧剧本的图书权利归陈枰所有。”刘小晖不认同人文社的看法,“我写的小说也曾被改编电视剧,投资人买了改编权,电视剧以及其衍生品和我就一点关系也没有了。陈枰老师的剧本就属于这种衍生品。”

  此外,刘小晖说他们从来没有用“长篇小说”来推介陈枰的《推拿》,“我们出的是电视剧剧本全文本,封面上很明确地标注了‘电视剧全文本的字样’”。实际上,这已经不是刘小晖第一次出版陈枰的剧本了。2008年她曾策划出版了陈枰的《青衣》,这也是一部根据毕飞宇同名小说改编的剧本。“当时陈枰老师就嘱咐我一定要写清楚是根据毕飞宇小说改编,我很清楚其中的利害关系。”

  那为何又在版权页与封底上注明“小说”字样?“我们新闻出版的图书分类中没有电视剧文学、电视剧剧本这一项”刘小晖解释,“条码书号都是新闻出版总局核发的,我们也没有这个权力。”

  “这件事出来,也许能促进一下图书分类。”刘小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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