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烨一审被判10年;检察员认为若退赃,建议法院酌情量刑
综合新华社电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5日开庭审理肖烨、许社卿、严鹏等人敲诈勒索上诉案。因涉及个人隐私,庭审以不公开开庭方式进行。重庆不雅视频案主犯肖烨当庭认罪,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被告人赵红霞等3人一审未上诉
2013年6月28日,重庆市渝北区法院对肖烨等人敲诈勒索案一审宣判,主犯肖烨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许社卿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严鹏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另3名被告人赵红霞、谭琳玲、王建军分别被判处缓刑。一审宣判后,肖烨、许社卿、严鹏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另3名被告人未上诉。
二审肖烨认罪自称有自首情节
在二审庭审中,肖烨当庭认罪,对一审认定的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但认为自己具有自首情节,同时表示愿意继续退还赃款,请求二审法院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其辩护人对一审认定的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但认为肖烨具有累犯情节的证据不足,并提出本案系分工协作,不宜区分主从犯地位。
出庭履行职务的检察员认为一审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同时认为如果上诉人肖烨在二审中退赃,建议二审法院结合其认罪悔罪态度,酌情量刑。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2012年11月20日晚,重庆市北碚区原区委书记雷政富不雅视频在网上流传,仅63小时后,雷政富被免职并立案调查。目前,重庆市已依纪依法处理21名涉不雅视频党员干部,其中党政干部15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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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政富涉受贿案今二审
记者从法院方面了解到,重庆市北碚区原区委书记雷政富涉嫌受贿案将于9月6日上午9时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该案于今年6月19日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雷政富被指控涉嫌受贿金额总计316万余元。
6月28日上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雷政富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雷政富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2月,雷政富被肖烨等人以不雅视频相要挟,索要300万元。雷政富找到重庆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明某,要求其帮忙“借款”300万元给肖烨。300万“借款”被认定为贿款。
据人民网、新华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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