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审批权下放“清单”被指与地方现状不符;地方真正需要权限下放不多
据新华社电 自今年5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启动新一轮简政放权工作,到8月下旬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出台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措施,从中央到各地纷纷下放了一批行政审批权力事项。
县级部门行使省级权限
在浙江省义乌市,办理交通建设项目相关审批事项,将不必再往返省里,交通厅交通建设项目省级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到义乌市。
绍兴县是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快速审批试点,县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王建平说,今年县里拿到了包括土地审批在内的9个省级部门13项权限,一个县级部门能行使省级土地审批权,这是过去想都不敢想的事。
获得不会发生的权限
义乌市接到的省级权限下放清单中,有浙江省经信委下放给义乌的煤炭开采类许可事项、省农业厅下放的草原类许可事项、省交通厅下放的水路和船舶经营许可等部分权限,而事实上,这些权限在可预见的时间内都不会发生。
“义乌作为外向度极高的贸易窗口,涉外审批管理权限反而下放得不多。如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管理权限,银行业监督管理权限,境外人员入境、就业管理权限等。”义乌市的干部反映。
海岛城市获草原开发权
在浙江省向舟山市下放的行政审批及管理事项目录中,记者看到有煤炭生产许可证核发、煤炭企业矿长资格证书核发、煤炭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核发、煤炭企业采矿设计审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批等,而舟山陆域矿产资源贫乏,只是煤炭的中转站和储备点。
更让人哭笑不得的是,舟山作为海岛城市,上级下放的权限还包括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许可、矿藏开采和工程建设确需征用或使用草原许可、临时占用草原许可、草原保护和生产服务工程建设使用草原许可等权限。
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员杨遴杰等研究人员认为,不少地方权力下放数字、范围、幅度、力度都空前,然而如果与地方发展不匹配,可利用价值不大。
■ 分析
存在错放空放乱放现象
据新华社电 练长跑的拿到了自行车;搞射击的拿到了乒乓球桌。越来越多的基层政府部门,反映自己在承接行政审批权力下放的过程中,遇到了驴唇不对马嘴的尴尬。权力的“错放”“空放”“乱放”现象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放权不匹配”。在浙江东部某县级市下放的406项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与当地有关的仅158项。
二是“放权有水分”。无论国家一些部委层面还是部分省级层面,动辄上百项的权限下放中存在一定水分。
三是“放权不完整”。有的部门在下放权力时,只放复杂的、要负重大责任的权限,而把操作简单的、权力含金量高的、体现权力特征明显的、没有特别大责任要负的权力留在手中。
出现这些怪相的根本原因在于部门利益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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