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10:旅游周刊·聚焦旅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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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涨价”后 消费者期望值会更高(1)

2013年09月11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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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洋,北京春秋旅行社有限公司总经理
钟晖,环境国旅总裁

  在学习贯彻《旅游法》的时候,也出现了一些疑问,比如对旅游法的法律解释在不同城市有不同的理解,比如有关跨“十一”这个节点的线路应该适用哪部法律,另外关于对旅行社带领游客购物的行为,哪种是法律所指“要禁止的”。此外,《旅游法》引发的9月份集中出游,而这个时期往年都是淡季。如何让旅游法真正有效地落实和执行,还原出一个真正良性有序的旅游市场,是目前旅行社业内最关心的问题。

  业内出现对《旅游法》的N种解读

  杨洋:《旅游法》的出台是旅游行业发展到了一定阶段的必然。有比没有好,有问题允许有修改。这个法律的出台还提升了旅游业的法律地位,让旅游行业良性运转,维护消费者权益。

  钟晖:《旅游法》出台后有些问题是很严重,比如执法尺度,这是国家的法,需要一个解释,首先需要全国人大法工委进行释疑,然后是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再次是旅游局出台一些规定,现在这些都没有。

  目前出现了各地对《旅游法》的N种解读,到底按照哪个地区的标准来执行?此外,我认为《旅游法》颁布后的恶意诉讼会增加。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是立法的基础和关键,旅游必须要回归服务的本质。如果行业里还是走恶性循环的路,大家都不选择传统旅行社出游才是这个行业最可怕的事情。

  希望《旅游法》执法过程有磨合期

  杨洋:有些目的地就是以购物天堂著称,比如香港、韩国,但是现在旅游大巴宁可停到离购物店几公里远,让游客打车去,也不敢带着游客去买。现在变成了从强制游客购物到游客要购物而不敢带着去购物。

  钟晖:希望《旅游法》的执法过程有个磨合期,说明什么样的店算禁止带游客去的店,比如dfs、outlets、景区内、景区口的店算不算。上海解读说是只要当地人去的就不算购物店,但还有差异化经营的问题,某些奢侈品在北京卖的价格和在天津郊区的outlets价格就不一样,但后者当地人也去的少。

  立法本意是呼唤诚信

  刘争:在中国,大部分都是规范经营的旅行社,还有一些违法无资质的黑旅行社。目前市场缺失的是诚信,消费者和旅游经营者之间互不相信。旅行社应该多一些自我反省,包括行程和线路内容是否有欺瞒客人的行为,立法的本意也是呼唤诚信,旅行社应该提供让游客满意的服务和产品。

  张进:需注意的是,有些产品价格提高,消费者期望值自然就提高,现在的产品价格将以前推自费、购物的价格纳入其中,价格提高是旅游团本身价值的回归,大部分产品,餐还是团队餐、房还是团队房,接待标准没有明显提高,游客对此会产生误解。另外,新的法规出台,领队、导游这个职业没有了自费和购物收入,势必会造成导游的服务积极性受影响,改变这一切需要时间,这对组团社是一种潜在风险。

  (下转D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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